疑浮報工程費 南市自辦重劃區傳弊

社會中心臺南報導

臺南地檢署8日指出,檢察官周盟翔數先前接獲情資,指稱臺南市第116期永康大灣自辦市地重劃案中的土方工程疑似浮報費用支出,以詐領抵費地,損害數百名地主權益。臺南地檢署傳喚15人,3人交保。

南檢指出,民國101年9月動工的116期重劃案,預計工程費用約爲新臺幣2.6億元;重劃完成後,政府可取得一定比例公共設施用地,其餘土地由地主與出資開發的廠商依一定比例分配;廠商的工程費用支出愈多,就可分配到更多土地。

南檢指出,7日起出動5名檢察官,指揮上百名檢調人員執行搜索,傳喚15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已有多名被告證人坦承未實際施作工地現場土地改良挖方廢方清運處理,卻在相關工程報表填載不實數據及開立不實發票,虛灌工程費用至少約3700萬元。

南檢指出,檢察官認爲監工林姓男子薛姓男子、林姓男子等相關廠商負責人因涉嫌僞造文書、詐欺等嫌疑重大,訊後以5萬元至16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