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鎮長方進興50萬交保 疑涉多起工程弊案

竹南鎮長方進興疑涉貪污案件1日早上由苗栗地檢署諭令以50萬元交保。(謝明俊攝)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楊嶽都31日指揮調查局多個單位,依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對苗栗縣竹南鎮長方進興住所及鎮公所等處所發動搜索,並傳喚方進興及29人到案調查,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以方進興涉違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當庭諭令50萬元交保,其餘涉案人及證人全部請回。

59歲的竹南鎮長方進興,2022年九合一基層選舉參選成功連任,繼續第2任鎮長任期,方進興兩屆鎮長任期中,主動爭取竹南鎮和興路整修電線下地案、國3高架橋下活化工程、博愛公園風雨球場興建案、多處校園人本步道整修案等,對爭取中央補助預算建設地方,非常勇於任事,因而獲得竹南鎮民支持成功連任。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楊嶽都指揮偵辦方進興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從31日上午起,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站、中機站、新竹縣、市調查站、航業處臺中站、彰化縣調站、臺中市調處及臺北市調處等單位,持苗栗地院核發的搜索票,赴竹南鎮公所、方進興住所、疑似借牌投標廠商等18處地點執行搜索,並傳喚方進興等29人到案調查。

檢方經漏夜偵訊後,1日上午8時許,以方進興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以50萬元交保。其餘涉案人及證人均予請回。苗栗地檢署仍持續擴大偵辦中。

據悉,檢調單位31日赴竹南鎮公所搜索約談標的,除了鎮長辦公室外,主要是以建設課爲主,建設課負責業務多以工程爲主,檢方查辦目標可能與鎮公所發包工程案件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