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女下屬「跪下屁股擡高」海軍士官長記大過想翻案 判決出爐

海軍一級艦一名資深士官長要女下屬「跪下屁股擡高」 ,被記大過想翻案遭法官打臉。(示意圖/中時資料庫)

海軍某一級軍艦曾姓士官長,前年在艦上觸摸女部屬臉頰喊「小可愛幹什麼」,他訓斥對方時痛罵「過來跪下」、「屁股擡高」,甚至連續3次拍打頭部等不當言行,軍方記大過1次,曾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上訴,認爲軍方處分並無不妥,判決他敗訴確定。

曾男是軍艦一等士官長副班長兼伍長,2021年4月至11月間,先後有對女部屬打頭部、以手觸碰臉部,因她向幹部反映,經軍艦行政調查屬實後,該艦決議核予大過1次懲罰,曾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

曾男否認,「捧着臉頰說小可愛……」一事,反指對方因對他懷恨在心,且人事評議會程序違法,有適用法規不當之違背法令,但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他不服提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曾男提上訴意旨無非重述其在原審提出而爲原審所不採之主張,就原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之職權行使,指摘其爲不當,並就原審已論斷者,泛言未論斷,指摘原判決理由不備,因上訴爲不合法,裁定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