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女士官控同袍下迷藥 下體貼脣要她「吃雞」判決傻眼

空軍一名女士官控同袍出差時下迷藥,還用下體貼脣要她「吃雞」,但法官卻判決無罪。(達志影像)

在空軍某聯隊擔任修護戰機任務的林姓士官,108年9月與女同袍前往臺南基地出差期間,遭女方指控在水壺內下藥,導致她昏睡一天,在基地內公務小木屋內兩度強行猥褻,還用下體摩擦嘴脣說「該吃雞了」,事後女方就醫後向上級反映提告,但法院調查,但女方私密衣物無林男指紋、DNA,且水瓶未採得任何指紋,在無積極證據下,以罪嫌不足,判林男無罪,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A女向法院提告,林男與她爲在某空軍基地服役,兩人爲熟識同事,且男方曾熱烈追求但未接受。兩人在108年9月11日,共同駕車前往臺南空軍基地出差,中途在某超商內休息時,林男她走出超商外講電話時,將不明藥劑摻入她的水壺內,她事後喝了就逐漸有昏睡感。

女方表示,當2人抵達營區內之小木屋,因所預定之其中1間房間尚在整理,兩人就一同到另1間房間內休息,她當時立刻在牀上昏睡,但卻依稀感覺,林男將手伸進衣服撫摸她的胸部及生殖器,還親吻嘴巴,並脫去她衣物慾性侵,還向她說「該吃雞了」,之後又以下體摩擦她的嘴脣。

她當時昏昏欲睡且全身癱軟,雖無法睜開眼睛並抵抗林男等到晚上稍微清醒,立刻向基地內熟識的友人求助隨後前往醫護隊就醫。醫官檢查發現,A女有斷斷續續昏睡之狀態,且心跳過慢,立刻送往臺南市立醫院檢查。

林男事後接到醫院通知,前往醫院將A女送回臺南基地,但A女回到房間,立刻又昏睡靠坐在牀沿邊,這時又感覺到林男進入,又開始重複下午林男在房間內一模一樣的猥褻動作。隔天她又前往成大醫院就醫,但懷疑自己遭到下藥,於是向醫生偷偷求助,事後回到部隊立刻向上級反映,事後林男遭到移送憲兵隊偵辦。

林男偵訊時否認猥褻A女,辯稱是因爲A女頭暈,她進去小木屋內查看,發現她第一顆釦子未扣,於是主動將她釦子扣上,才叫醒她」。辯護律師則表示,林男是爲照顧身體不適的A女,協助她躺上牀並拉被單覆蓋,絕無侵犯她,更無碰觸她的胸部、下體,雖未嚴守軍中男女不得獨處之軍紀,然林先前在軍中表現良好,記功嘉獎多次,並無行爲偏差」。

法院審理後,發現A女的私密衣物均無林男或其他第三人的指紋、DNA,且水壺也未採得任何指紋,但最重要的是,女方身體並無任何藥物反應,雖然水壺的水中確實有含麻醉藥成分,無法推論是林男下藥,無積極證據證明男方有強制猥褻犯行,因此判林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