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罰商人根本不怕! 葉津鈴提民生詐欺條款
針對黑心食品問題層出不窮,臺聯籍立委葉津鈴20日說,提案在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條文,希望比照刑法詐欺罪,以對不法業者產生嚇阻效力。
▼立委葉津鈴提案讓黑心食品業者受到重罰。(圖/翻攝葉津鈴facebook)
臺灣團結聯盟籍立委葉津鈴20日上午發佈新聞稿表示,從大統食品公司黑心食用油案來看,不管是橄欖油沒有橄欖,或者花生油沒有花生,黑心食品除了使用禁用原料或是能證明有危害人體健康,否則以劣質品混充高價品,只有行政罰,臺灣商人根本不怕。
葉津鈴說,3年前的塑化劑事件,導致全臺消費大衆人心惶惶,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受理500多個受害民衆打起團體訴訟,卻因臺灣法律沒有懲罰性賠償規定,求償新臺幣24億元,法院卻只判決賠償120萬元,和民衆的期待落差很大。
對於最近幾件民生食品案件,葉津鈴說,不管是地方政府提出詐欺告訴,或檢察官主動朝詐欺方向偵辦,仍令人擔心日後遇到恐龍法官依法論法,讓民生詐欺無法成立。
葉津鈴指出,她在上星期已獲得許忠信等十七位立委的聯署,提案增訂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之一,「以劣質品混充優質品出售而獲不正利益者,比照刑法詐欺罪,但提高最低本刑,處負責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0萬元以下罰金」,希望對不法業者科以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