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陳毅勳1人扛罪? 前例輕判還緩刑!

▲ 操死洪仲丘陳毅勳收押。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陸軍下士洪仲丘冤死案調查至今,軍檢的方向越來越指向是269旅禁閉室中士陳毅勳1人凌虐,並非集體謀殺。根據陸海空軍刑法,虐殺洪仲丘的陳毅勳最重將可無期徒刑,依去年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士官專科學生黃恩琦被操死的案例,卻是隻判授課教官業務過失致死罪1年2個月,還緩刑2年。

「到目前爲止,涉案凌虐的只有一個被告。」軍檢被說辦案不公,最高軍檢署檢察長曹金生右圖)拉高分貝反擊批評,他說這絕不是集體虐殺,明示暗示可能虐殺洪仲丘的,只有禁閉室中士班長陳毅勳。

7月9日晚間到靈堂看洪仲丘遺體最後一眼,陳毅勳的表情依舊冷淡,沒有一點悔意,如果最後軍檢真的認定只有陳毅勳一人虐殺,包括542旅副旅長何江忠旅部連連長徐信正上士範佐憲等一干人等,都將只需面對陸海空軍刑法第45條(不應懲罰而懲罰罪)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限度以外之懲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涉及下手虐殺的陳毅勳,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第1項「凌虐部屬致死」等罪被收押,該條文長官凌虐部屬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軍方調查報告指出洪仲丘曾反映「訓練過重,體力無法負荷」,但陳毅勳仍要求持續操作,雖然最重可以判到無期徒刑,但是依照去年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士官專科班學生周黃恩琦的例子,卻是隻判授課教官謝峰裕業務過失殺人1年2月徒刑,緩刑2年。

周黃恩琦服志願役,不料軍中受訓才短短12天即因「中暑」喪命,當天戶外溫度危險係數超標,連上幹部建議授課教官暫緩操課未被接受,家中獨子周黃恩琦莫名冤死。相關人員目前都在原單位任職,令家屬十分不滿。

案例擺在眼前,一切可以輕判,桃園地檢署能查的只有軍法沒有界定的湮滅證據罪,其餘都無法置喙。洪仲丘姊姊洪慈庸23日在律師陪同下到桃檢,針對湮滅證據、僞造文書及過失致死等遞狀,她期待並肯定桃檢介入偵辦,盼查出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