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嬤叫7歲孫女撿皮夾!車主慘噴1萬元 關鍵12秒曝光真相

▲林姓車主下車辦事,不慎將皮夾遺落地面。(圖/東森新聞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陳姓老婦今年3月騎車孫女外出,見地上有一個皮夾,竟叫7歲孫女下車撿拾,侵佔1萬500元。新竹地院認爲,陳婦沒有妥善教育孫女,但考量家境貧困,依成年人利用兒童侵佔罪,判處1.1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11日,並追回不法所得。

判決指出,56歲陳婦3月1日上午騎車載女兒及7歲孫女外出,行經新竹市北區中正路時,見前方轎車旁有一個遺落的黑色皮夾,心生貪念,立刻停車叫孫女撿拾。事後,陳婦見皮夾內有1萬500元,沒拿去警局,而是直接騎回家

▲▼祖孫3貼騎車經過,見地上有皮夾,立刻叫孫女下車撿走。(圖/東森新聞)

警方接獲林姓男失主報案,立刻循線調閱監視器,發現林男當時急忙下車辦事情,不慎將皮夾遺落在駕駛座旁地面,但疑似未察覺,就頭也不回離開。不久後,陳婦3人騎車經過,叫孫女將皮夾佔爲己有,整個過程12秒都被錄下。

陳婦到案後,坦承侵佔皮夾,但辯稱皮夾裡空空如也,根本沒有錢。林姓駕駛堅稱,他的黑色皮夾有現金1萬500元、郵局提款卡、臺銀提款卡、身分證、健保卡及駕照,「我一個禮拜領一次薪水,我本來有5千元,我爸前一天給我5千500元,加起來是1萬500元,我確定還沒有花掉。」

▲3人要騎車離開時,還剛好碰上辦完事情的林姓車主。(圖/東森新聞)

新竹地院認爲,原告被告素昧平生,應該沒有虛構內容、誣陷被告的動機理由,因此不採信陳婦說法,依成年人利用兒童犯侵佔遺失物罪,加上違反兒少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不過,法官考量被告教育程度僅國小肄業,家庭經濟狀況貧困,最後判處罰金1.1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犯罪所得1萬500元全部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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