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不再專屬有錢人! 金管會「信託2.0」照護銀髮族與身障子女
▲高齡化與少子化社會來臨,金管會執行「信託2.0」方案,藉由跨產業資源整合、專業人力培訓與深耕校園計劃,提升信託功能。(圖/取自Pixabay)
文/郭彥林
迎接臺灣金融產業最貼心的服務,金管會推出「信託2.0」制度,讓銀行服務能夠照顧到銀髮與身障子女,在人生每一個階段,都能獲得金融業的幸福照護。
高齡化與少子化讓信託機制越來越重要,爲讓信託更貼近普羅大衆的需求,金管會宣佈執行「信託2.0」方案,藉由跨產業資源整合、專業人力培訓與深耕校園計劃,提升信託功能,尤其是有安養需求的銀髮族,可藉由信託的協助提升保障機制。
信託公會理事長雷仲達說明,所謂的「信託2.0」計劃,是希望鼓勵信託業者善用信託制度的優勢,從事多元化財產管理與人身照顧,針對客戶量身訂製信託規劃,讓信託制度更貼近當事人需求,並進一步達成普惠金融目標,消弭信託是高資產族羣專利的刻板印象。
財產收益與人身照顧兼具
舉例來說,在財產管理方面,可將信託財產運用於低風險且具穩定收益的有價證券,像債券型基金或是有價證券出借等,以增加信託財產收益,或是與保險、以房養老、留房養老等相結合,充實受益人安養資金來源;在人身照顧方面,可結合照護媒合平臺,透過跨業合作提供民衆短期照護服務,並由信託支付照護服務費用,與社福團體、照顧機構及服務機構等不同行業合作,搭配提供安養、居家照護、醫院接送、福祉車租借及輔具租借等人身照顧服務,滿足高齡者的需求。
舉例來說,過去曾有一名高齡86歲的客戶,因罹患糖尿病及黃斑部病變,膝下雖有5名子女,卻只有大女兒願意照料,在缺乏資金支付生活及醫療開銷下,只好被迫變賣名下土地換取現金,但卻擔憂兒子回家爭取售地款,引發家庭紛爭,於是透過信託,預先安排將賣地的錢用於照顧她至身故爲止,以解決家人紛爭。信託公會指出,該案例主要是由客戶本人爲委託人兼受益人成立安養信託,該名客戶指定由大女兒擔任信託監察人,將賣地後約新臺幣1200萬元資金信託交付銀行管理,約定由信託專戶採專款專用方式支付客戶本人的生活費、醫療費及看護費用等。
此外,信託也能協助家有身心障礙子女的父母安心照顧家庭。對於家有身障子女的家庭而言,父母最大擔憂莫過於當自己逐漸年邁或發生事故而無法親自照顧子女後,身心障礙子女的照顧安養問題該如何安排?儘管父母雖可預先爲孩子準備財產,但身心障礙子女不一定有能力分配管理財產,即便另有手足,也可能因爲已各自成家,而不見得有代爲照顧的能力與意願,此時全方位的安養信託可以協助父母,確保身心障礙子女的照護需求。
▲全方位的安養信託可以協助父母年邁後,確保身心障礙子女的照護需求。(圖/取自Pixabay)
罹癌母親確保身障子女獲得終身照顧
曾有位母親在發現自己罹患癌症後,擔心年僅25歲且罹患自閉症的兒子,在自己身故後,無人可協助照料關心,而想要留一筆錢給兒子,卻擔心當兒子有了這筆錢的時候會被詐騙,或是遭不當挪用,因而辦理了安養信託,預先安排給兒子的這筆錢該如何使用,確保資金可落實照顧兒子的需求。
根據該名客戶的規劃,主要信託架構是由兒子爲委託人及受益人的安養信託,透過信託契約事先約定支付兒子的生活費、醫療、養護、休閒費用要如何支付,值得一提的是,母親考量兒子喜歡收到禮物,也在信託契約上註明生日及節慶時該如何贈送禮物等,將來即使自己身故,還是可以延續母親對兒子無盡的愛。
信託雖有助於確保財產與收益專款專用,但比較可惜的是,目前我國信託經營模式大多是由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兼營的方式運作,自2004年起,銀行成立推展財富管理業務部門以來,信託部門主要是以交易下單爲主的後臺處理單位,但受限於資源分配,加上欠缺專責人員處理相關信託業務,限制了信託業多元發展,專業人才更是難以培育。
根據信託公會統計,截至去年底止,全國55家信託業會員的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總計將近10萬名,其中具備大專以上學歷者佔比約96%,隨着臺灣逐步邁入超高齡社會之際,信託業更應順應社會的發展,強化專業人力訓練,以此奠定信託業多元發展的基礎。
貼近市場需求,培育專業人才
而爲跳脫信託「只是有錢人的理財」的既定框架,「信託2.0」特別針對「專業人才」部分深耕,爲此特別增設「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與「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培育課程,透過認證制度的推動,培養嫺熟高齡理財需求的專業人才。
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表示,爲因應高齡社會的挑戰,並讓信託可以更全方位貼近民衆生活的需求,在人才培育這部分特別從「相關認證制度」着手,推動「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認證制度,以此提升信託從業人員專業深度與服務廣度。
以「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來說,目前相關認證計劃是以高齡社會民衆的需求爲核心進行課程規劃,課程內容涵蓋高齡者心理、行爲及醫學養護等基本認識、信託相關法規及信託契約重要內容等金融相關領域的課程。
此外,要成爲一名稱職的「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也必須瞭解信託制度的運作與實務、高齡金融相關商品以及與高齡者有關的財產應用,以及與高齡者財產權益息息相關的繼承、監護宣告、輔助宣告等民法相關規範。
呂蕙容指出,爲擴大顧問師的服務領域,除金融從業人員外,公會也相當鼓勵其他領域的專業人員參與,讓更多專業人士瞭解信託制度。
積極培訓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
目前「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參訓人員資格主要有三類,包括:金融服務業及相關單位從業人員、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二條所定與高齡服務相關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像是律師、會計師、醫師、藥師、護理師及社會工作師等計有31類與高齡服務相關人員。
另外,符合「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二條所定之長照服務人員,例如:照顧服務員、教保員、生活服務員、家庭託顧服務員、居家服務督導員、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人員、醫事人員、照顧管理專員及照顧管理督導等也符合「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培訓資格。
呂蕙容說,律師、會計師、照服員、社工等雖不具金融財經背景,但仍可透過顧問師課程培訓,進一步瞭解信託法制與高齡者相關的金融商品及財產安排的實務運作模式,一起爲協助高齡者規劃財產保全努力。至於要怎樣才能成爲一名專業的「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呢?首先,必須先完成9個系列「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訓練課程後,纔可報名參加「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測驗成績達70分纔算合格,且人員尚需符合一定職業道德及準則的門檻,才能取得「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證書。
而在取得顧問師證書後,還必須每3年參加符合信託公會認可之在職訓練課程至少12小時以上,才得以持續維持顧問師資格的有效性,希望透過基本進修時數的安排,要求顧問師持續吸收相關專業。
除了積極培育信託專業人才,信託公會也深入校園展開紮根行動,與大專院校合作開設信託相關通識課程,目前合作學校包括政治大學、臺北大學、臺北商業大學、長庚大學、德明科大等,藉由學校通識教育廣泛建構學生信託觀念,並透過相關科系所與信託業者辦理產學合作,開辦符合各專業領域的信託應用課程,透過校園紮根,讓學生了解信託制度對於管理財產的社會經濟功能,並進一步廣泛應用至各個階層的社會需求。
信託公會認爲,臺灣人口結構邁入快速老化的階段,高齡產業的就業需求尚有龐大缺口,如果能透過大專院校開設信託課程,從年輕世代開始深耕信託觀念與培育專業人才,不僅有助於強化信託專業,還能透過觀念推廣與人才培育,達成政府期許的普惠金融,並填補高齡產業缺口,解決人口老化之國家及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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