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文忠/惡魔伏法纔是臺灣價值 邱太三請下臺吧!
文/葉文忠
兩週內三人被分屍,震撼全臺灣,這比鄭捷無差別的殺人更兇殘,臺灣屠夫的冷血越來越進化,看看總被政治話題戲謔成「鬼島」的這塊土地,竟然當之無愧,走過這些年,鄭捷之後,殺害北投國小幼童的龔重安,臺南割喉的曾文欽,狂砍女友47刀的張彥文,小燈泡遭王景玉斷首,到今日連續三起分屍,我們還敢說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分屍,是極度兇殘的人性,我無法理解,何以這羣人在殺人後,還能繼續殘酷的支解屍體,刀剁下的時候,這羣魔鬼心理狀態是什麼?
親人橫死,一家人永遠改變了人生,受害家屬只能透過漫長的司法程序,等候一個心靈上救贖,這一等就是好多年。6月5日,「小燈泡案」高等法院進入最後辯論,我讀到小燈泡父親的那段文字,「從那一刻起,我有一部份的生命,早就隨着小燈泡生命的逝去也一同死去…」一陣鼻酸,想像小燈泡身首異處的畫面,根本無法往下讀,有血有淚的人,尤其身爲父母者,都能感受那巨大的撕裂,從心口處剖開,而我們多數人只能透過他的文字,感受出那不及萬分之一的痛。
只要社會一出現死刑議題,廢死聯盟總在第一時間跳出來呵護着死囚,勇於和社會對幹,林欣怡說,「這個國家沒有讓大家看到未來,沒有讓我們感受到,國家有盡力不讓社會大衆置於被剝奪生命權的風險中,有努力讓孩子多一點平安長大的機會。但,死刑可以嗎?死刑可以嗎?」
我最不齒這種充滿修飾實則廢話的語句,廢死聯盟長年呼籲廢死,究竟爲社會提供了建樹還是糟蹋了正義?死刑,當然沒本事讓國家看到未來,也不會讓人們避開被剝奪生命權的風險,那不過是人們一個小小的渴望,期待孩子們多一點平安長大的機會,期待善良人們少一個機會再遇到「同一個禽獸」。死刑至少可以恫嚇施暴者「殺人,你也會死」,否則曾文欽不會說「在臺灣殺一、兩個人也不會死。」死刑,也許無法完全阻止殺人,但廢死,正是積極鼓勵人魔們「動手吧!」。
禽獸伏法,告慰死者,是起碼的公平,但親人痛不能停,傷無法止,唯一心願只盼能對死者一個起碼的交代,廢死聯盟無限上綱人權的極限,死囚憑什麼還該享有人權?既然死囚能決定他人之死,爲何法律不能決定他之死?死者是不再有生存權的受害者,死者的親人,不該再因死囚的生存權而遭受二度傷害。善良人一個個失去生命,禽獸該死而不得死,社會若能容忍,纔是一個無可救藥的社會。
馬英九卸任前臺灣人民最後一個掌聲,是槍決了鄭捷。但自從蔡政府上臺後,43名死囚無一人伏法,而那幾個極盡兇殘,理當該判死的重犯,這幾年陸續定讞,龔重安無期徒刑、曾文欽無期徒刑、張彥文15年,看來皆能“安度餘生”,這是司法對受害親人與對社會的加重施暴,百姓已無言,民怨的沙漏正在累積着,等到爆發那一天,蔡政府你的拒馬擋得住嗎?
但話說回來,就算判死又如何?死得了嗎?邱太三說,「小燈泡案發生時,大家都認爲應該執行死刑,所以就把前面的鄭捷槍斃了,但小燈泡案的兇嫌一審時卻被判無期徒刑,邏輯上有點怪怪的,因此不要在憤怒時做決定」,職務是部長,高度是獄卒,對人民來說,小燈泡案兇嫌王景玉被判無期,邏輯纔是怪,要不是司法訴訟冗長,哪個人不希望重刑犯抓到時「當下處決」?
徐國勇也說「都是零星個案,任何再完美的社會都還是會有一些犯罪事件發生,執行死刑要非常謹慎,因爲死刑是有關人命的。」零星個案?睜眼瞎話,人民的憤怒沒有停過,拐個彎就是阻擋着死刑執法,綠營以人權之名標榜「廢死」,但看看這個政黨執政以來的種種作爲,人權根本草芥敝屣,口號上的人權,不過藉與「國際趨勢」接軌沽名釣譽,圖人權進步之名,實則自知擋不下民怨沸騰,再怎樣也不敢廢死入法,於是無節法官體察上意,助紂爲虐,以不判死「偷渡」廢死。
▲雖有死刑,邱太三正在執行的是廢死。(圖/本報資料照/記者吳銘峰攝)
可悲的是,臺灣真正接軌上的國際趨勢是什麼?就是年年都在全世界上演的「無差別殺人」的大屠殺,廢死又讓世界哪裡變好了?這條路,讓臺灣狂魔涌動,屍血斑斑。侯友宜曾沉痛指出,在上位者應該去刑案現場,感同身受現場的震撼與被害人的慘與痛,再來談要不要廢除死刑,我也曾撰文「給廢死聯盟的一封信」談到,文明社會追求人權的終極目標,該是從此「用不到」死刑,而不是「廢除」死刑。
囤積的死囚,是囤積變態兇殘的病毒庫,廢死就是病毒的釋放。來自佛道的影響,天理昭彰,因果報應,是臺灣篤信的善惡行爲準則,顛覆它,就是逼人民革命,試問,爲什麼臺灣的詐騙集團被送遣送大陸,大家會鼓掌叫好?臺灣的司法早無正義可言,連續的分屍案再度提醒了人民,政府在正義上欠了太多公道未還,善良人民不得好死,喪心病狂者卻安享天年,這正是蔡政府塑造出的臺灣價值。
邱部長,臺灣司法之名還不夠臭嗎?政務官依法執法才叫守法,不讓人魔伏法,就是犯法,你好意思繼續尸位素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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