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資料開放 龔重安遭羈押要求「隱私權」

劉文雄葉毓蘭都提議「殺害兒童一律處死」,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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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奪女童生存權龔重安遭押要求隱私權

東森新聞記者潘長鬆、連達發、馬瑞辰臺北報導

在北投的文化國小犯下割喉案的龔重安,29日召開羈押庭時,曾高調放話「如果不被羈押,就要去當遊民」,最後果然被裁定羈押,讓他人生首度在臺北看守所過夜。但龔嫌在北所過得如何?北所方面表示,他要求隱私權,不願意透露任何細節

身穿白色上衣頭戴安全帽,走起路來一跛一跛,他就是涉嫌殺害8歲女童的兇手龔重安,30日羈押庭結果出爐,裁定羈押不禁見,讓龔嫌要在臺北看守所度過第一個夜晚。士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李育仁談到,「被告他自陳如果沒有受羈押或者交保的話,他會想辦法再進來法院,就是還要再犯案,或者到艋舺公園當遊民。」

就是因爲他的囂張放話,最後果然讓他被裁定羈押,根據瞭解,龔重安被關在隔離保護房,有兩名室友跟他同住,目前情緒都還算平穩,最快在6月1日家屬就能夠辦理手續,寄送生活用品和會客

不過,看守所方面指出,由於他要求隱私權,所以細節不方便再多透露。臺北看守所秘書黃鴻禧談到,「是所有的收容人,我們都會做一個資料開放查詢的意願調查,那裡面有兩欄,他勾選了不同意這一欄,所以他在所的生活情況,我們沒有辦法對外提供。」

因爲勾選了不同意,所以他吃得好不好?睡得好不好?看守所方面都不能多說,只是龔重安涉犯殺人重罪,現在反過頭來高舉人權旗幟要求隱私權,不知道他有沒有想過,自己可是親手剝奪了一名8歲女童生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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