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3個月轉任北京故宮 「造成長官困擾」馮明珠請辭

▲國立故宮博物院前院長明珠在10月3日以雙掛號信函北京故宮研究院院長鄭欣淼辭去顧問一職。(圖/馮明珠提供)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故宮前院長馮明珠卸任3個月就轉任北京故宮顧問,引發外界爭議,4日她發表聲明表示,受聘擔任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是單純的文化學術交流,卻意外引發各界關注與紛擾,爲平息風坡,3日時已用「雙掛號」方式,寄信給北京故宮研究院長鄭欣淼請辭顧問。故宮方面則迴應,會尊重馮明珠決定。

綠營立委羣起呼籲行政院應立即針對馮明珠案啓動調查,若違法屬實,應該馬上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陸委會日前已邀請故宮博物院內政部法務部等相關單位研商是否違法,如涉有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及第90條,則送交司法機關處理。引發喧然大波,馮明珠表示,「不想給長官造成困擾」,已經請辭。

▲馮明珠發表聲明。(圖/馮明珠提供)

馮明珠聲明中表示,自己在文化界服務長達38年,樂意與世界各博物館分享工作經驗,貢獻所學;且北京故宮研究院爲單純的學術交流平臺,非建制機構,顧問一職非擔任行政職務,無固定工作項目,無固定酬金,僅爲需要時以備諮詢,未載聘期,屬名譽職銜,所有顧問都如此,她也未約定受領任何報酬,且能推動兩岸文化交流,展現臺灣文化實力,是她樂爲之事,受聘顧問自認並無不妥,因而決定受聘。此次受聘顧問還包括現任英國牛津大學副校長Dame Jessica Rawson及獲得國際學術巴爾贊德國科隆海德堡大學Prof.Lothar Ledderose等與其他共五位知名學者。

馮明珠說,根據兩岸關係相關條例,臺灣地區人民可以在大陸地區的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任職,但禁止擔任陸委會公告「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構的職務或爲其成員」,這些禁止任職的機構並不包括北京故宮研究院。

有關外界質疑她縮短管制赴陸公文,馮明珠澄清,依據「兩岸條例」,原服務機關得依涉密及業務性質增減列管期間(1年或3個月均同),並依內政部發布的「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相關規定,故宮人事室先簽文將政務人員赴大陸列管期改爲1年。之後又獲悉其他不涉國家機密的部會列管期間爲3個月,於是故宮人事室在「臺博人字第10500 05540號」發文中籤注「考量本院業務性質及與行政院所屬各部會管制時間取得平衡,爰修正管制截止日期。(由退職後1年,縮短爲3個月)」,依公文程序經故宮法制人員、主任秘書、政務副院長籤核,本人決行「發」,該文亦獲主管單位同意備查

馮明珠強調,管制年限由3年改爲3個月,是因爲博物館事務並未涉及國家機密,並且經主事單位覈定查照,並非她所能主導;況且管制年限3個月的政府單位,並非只有故宮。

馮明珠再三重申,她曾擔任國家政務官,雖於520後爲平民身分,但絕對遵守國家法律及規定,不會有外界質疑泄漏國家機密之事發生。

馮明珠這次是應北京故宮博物院單霽翔邀請,在9月6日至9月12日訪問北京故宮,以「從傳統中創新‧藝術與生活結合:談博物館的文化創意」及「歷史詮釋與策展:導覽清仁宗特展爲題作學術演講,並與北京博物館界人員交流。

馮明珠表示,來回機票及9月6日前之私人行程費用自理,應邀訪問北京故宮期間,依國際學術交流慣例,由邀請單位負責接待。

▼前故宮博物院長馮明珠。(圖/馮明珠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