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賢綸肇逃無罪 可能逆轉

10年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爲他兒子肇事逃逸案向高院承審法官關說,讓兒子從一審判刑6月,逆轉改判無罪確定,檢方聲請再審獲高院裁準,蕭不服提告,最高法院認定該案判決受關說污染,駁回抗告、准予再審,無罪判決恐將逆轉。(本報資料照片

10年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爲兒子蕭賢綸肇事逃逸案,向高院承審法官關說,讓兒子逆轉改判無罪確定。檢方去年聲請再審獲高院裁準,蕭賢綸不服,最高法院認定,當年的無罪判決受關說污染,駁回抗告裁準再審確定,再審後蕭的無罪判決恐將逆轉,難逃法律懲罰

2008年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涉肇事逃逸案,基隆地院判處6月徒刑,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3萬元。蕭賢綸提上訴,高院改判無罪、檢方也未上訴,全案無罪確定。

事後有人在法官論壇爆料指蕭仰歸關說,案經監察院彈劾,2011年公懲審理認定,承審肇逃案的高院審判長明哲確有接受蕭的關說,併爲他向受命法官高玉舜關說,要爲蕭的兒子拚無罪判決,公懲會對蕭及高判決懲戒

去年高檢署認爲,法官違法失職足以影響原判決符合聲請再審規定。高院合議庭採3人合議制,審判長高明哲的判決意思決定既已遭污染,形成他與陪席法官2人的無罪判決,自對判決結果有影響,罕見提起對被告利益的再審。

高院認爲,原確定判決採3人合議制,在不同意見1比1下,審判長高明哲對判決結果有關鍵決定權,高在評議前接受蕭仰歸關說,併爲蕭向不同意無罪的受命法官高玉舜關說,足以影響原確定判決無罪的結果,裁準再審。

蕭賢綸不服提抗告,認爲陪席法官林洲富也認同無罪判決,應探究爲何形成無罪心證,且高院判決無罪後,高檢署承辦檢察官爲何不提上訴。最高法院審理認爲,蕭的辯詞不影響再審準否,駁回抗告,裁定再審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