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兇嫌」無期定讞!法務部長尊重判決:回去要檢討現行法規

法務部蔡清祥聲稱,會檢討現行法規是否足夠。(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內湖隨機殺人事件、「小燈泡案」兇嫌王景玉15日下午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確定逃死。法務部長蔡清祥下午受訪時指出,他尊重法官的認定,但後續會針對兇嫌精神方面問題,檢討現行法規是否足夠,希望偵查、審判過程有一套較精緻的標準,讓司法人員能夠做出比較合乎社會期待的判斷。

全案起於3歲女童小燈泡2016年3月於臺北市內湖區光天化日下突遭持刀的王景玉從後方猛砍頸部當場死亡。王景玉曆審都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高院一審還是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王景玉確定逃死。(圖/記者吳銘峰攝)

對此,蔡清祥下午受訪時指出,針對個案他尊重法官及檢察官的認定,但在政策面上,法務部會檢討現行法規是否足夠,尤其在認定嫌犯是否有精神問題這部分,在偵查與審判過程需要有一套比較精緻的標準,供司法人員作認定。

他續稱,要不然每個犯了重罪的人,都是用精神疾病理由來讓責任減輕,這個是社會不願樂見的,所以會從制度面來檢討。至於精神鑑定的部分,蔡清祥認爲,不是司法人員自身就能夠做,還要結合衛生等專業人員一起討論,看看日後面對這類社會案件時,要如何讓司法人員能夠做出合乎社會期待的判斷。

王婉諭終審判決感到遺憾。(圖/記者林敬旻攝)

另外,小燈泡媽媽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15日傍晚也做出6點聲明迴應:

一、 判決結果不符期望,令我們感到遺憾。

二、 我們在原二審與更一審皆對量刑表達相同意見,這是訴訟程序必要的一部分,每次的表態都是試煉着我們如何對待人生的不幸、對犯行仇恨坦白說:每一步都很艱難。請體諒我們的悲憤。

三、 既然司法做了決定,我們希望司法單位能夠正視犯人處遇,達到真正的矯正效果,不該由全民承擔再犯風險

四、 在悲憤之外,我們會致力於改善犯罪被害人家屬困境,盡全力修補社會安全網,讓弱勢有所依靠,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平安成長。

五、 感謝一路以來社會大衆對本案的關切與對家屬的支持,我們把悲傷留給自己,寄希望與改革於未來。

六、 也請大家把對我們個案的關心,轉化成對社會的改革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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