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你的爛法吧!林靜儀零秒通過勞基法 網洗板嗆:回去當醫師
▲立委林靜儀臉書遭網友灌爆洗板。(組合圖/記者翁嫆琄攝/翻攝臉書)
《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4日晚間初審過關,引發不少民衆不滿。社環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籍立委林靜儀針對審查時爆發「發言時間長短」衝突爭議,在個人臉書貼出《議事規則》解釋,不過卻遭大量網友批評,「對你感到失望,你還是回去當醫師好了。回去享受你們自己通過的爛法」。
《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關燈通過」,引發外界關注,而當天有在野黨立委質疑發言時間4分鐘加2分鐘是程序不公,不願離開發言臺,引發朝野衝突。擔任召委的林靜儀特別在臉書貼出《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五章第三十條規定,內容爲「委員發言之時間,由主席於發言前宣告之。超過前項時間者,主席得中止其發言」。林靜儀還特別強調「議事規則要念」。
不過這篇貼文卻遭大量網友洗板砲轟,有網友說,「妳的良知跟道德勇氣哪去了?需要我們貼公民與道德的課本跟妳看嗎?」、「對你感到失望,你還是回去當醫師好了,回去享受你們自己通過的爛法,到時候就不要吵過勞」,還有人說,「身爲醫師後輩,對妳這種靠醫界大力支持當選,當選後卻只知黨意不知民意的『醫師立委』,感到可恥」,「別再掛着醫師招牌丟醫師的臉了」、「如果遇到以前工作上的同事同仁,妳還有臉跟他們打招呼嗎?」。律師曾威凱更直接留言說,「可恥」。
另外針對發言時間爭議,有網友指出,同規則第三十一條就有規定「例外情形」,包括「說明提案之要旨」、「說明審查報告之要旨」、「質疑或答辯」;也有網友留言說,2014年馬政府執政時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當時的召委、國民黨立委黃昭順限制每人發言以1次、以3分鐘爲限,民進黨團則引述第31條規則抵擋,還說「如果有本事,講100次都沒關係」。網友酸說,「所以你是在說2014年的民進黨都不念議事規則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