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膠男騎樓縱火奪3命逃死刑 法官:仍有再教育的可能

▲縱火奪3命,羅姓男子躲過死刑。(圖/監視器畫面翻拍)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男子羅宇正102年前出獄後露宿騎樓,他不滿被當街友驅趕,竟點火燒掛在機車上的安全帽結果火勢延燒民宅,造成郭姓屋主一家3人喪命;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判決羅男無期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102年12月羅男因竊盜案出獄,在臺中公園路、平等街口附近騎樓棲身,同月30日凌晨,他吸強力膠後被認爲是街友而遭驅趕,羅心生不滿,竟點燃騎樓內機車的安全帽防護套,火勢延燒其他機車並波及附近透天厝,郭姓屋主等3人逃生不及喪命。

法院審理時,羅男否認犯罪,辯稱「只是從旁經過」,後又改口說是亂丟菸蒂釀禍;法官根據監視器畫面認定火是他縱火,一、二審皆判他無期徒刑。法官認爲他是社會邊緣人,因不滿被驅趕、一時失去理智而縱火報復,並非預謀犯案,「仍有再教育、再社會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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