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副總連續加班一週疑過勞死 妻控僱主冷血

副總疑過勞死,妻子指控公司並爭取職災補償,僱主最高罰30萬。

東森新聞記者稚暉、吳竣翔/臺中報導

臺中市43歲的賴先生在保全管理公司擔任副總,負責毫宅大樓企劃秘書管理員,還要督導社區大樓的工作狀況,上月初公司人力不足,他連續一週加班,幾乎天天工作超過12小時,月中某日下班回家,竟然在睡夢中猝死;妻子指控公司應負責並爭取職災補償,認爲先生因超時工作導致過勞死,未料僱主卻要家屬自行舉證,死者妻子氣得大罵公司太冷血。

「在小孩心裡爸爸沒有離開,爸爸只是累了……」妻子失去丈夫孩子沒有爸爸,賴妻看着一張張全家福照片,每翻一次心就痛一次。他的先生在保全管理公司擔任副總,除了企劃、秘書和管理員工作,平時還要督導豪宅社區狀況,工作時間相當長。

上月初公司人力吃緊,賴先生連續加班一個禮拜,其中幾天工作超過12小時,月中下班回家的時候,就在睡夢中猝死。賴妻說,「往生的前一個禮拜,就已經有在講說他很累,非常累。」

先生突然倒下,賴妻頓時慌了手腳,她說先生43歲,正值壯年,沒有心血管病史,質疑超時工作過勞死;爲爭取職災補償,僱主卻要家屬自己舉證,她無法接受先生爲公司勞心勞力卻落得如此下場,向勞工局檢舉後也申請職災認定。「他的超時工作、超時加班是所有的同仁、所有的同事都看在眼裡。」

保全管理公司業者對此迴應,「我希望是政府這邊能夠給我們協助,來認定雙方 釐清一些責任。」公司表示有誠意和賴妻處理並配合調查;勞工局則強調,一旦查出超時工作,將罰2到30萬元。面對繁複的超時工作認定程序,賴妻只能強打起精神,爲先生討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