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爆料時力黨工涉毒 王浩宇:與我無關

王浩宇庭後表示,林效先的名字媒體挖出來的,與他無關。(黃捷攝)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前年烏龍爆料時代力量黨工林效先持有「毒郵票」,最後是烏龍一場。林不滿媒體、名嘴未查證就報導傳述,提告求償240萬餘元,臺北地院今傳喚王浩宇出庭作證,王強調是爲了監督時力,當時未曝光林,是媒體事後自己挖出來的,與他無關。

王浩宇證稱,2018年4月15日下午他開的記者會,是在質疑時力面對黨工涉毒的態度,不符自稱公開透明的黨團形象,他沒有提到林效先的名字,也不知道林效先是誰。

庭後,王浩宇受訪表示,時力作爲第三勢力很大的政黨,1年領走1.44億元的政黨補助款,他的記者會就是監督時力,他作爲綠黨主席,政黨間的互相監督,是民主社會常態,林效先的名字後來被媒體挖出來,跟他的行爲沒有關係

在對媒體、名嘴提告求償之前,林效先就已對王浩宇提民事求償,一審判賠30萬元,全案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