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義憤殺人脫罪?張彥文稱女友劈腿才犯案 檢要查通聯

臺大宅王張彥文街頭殘殺女友40多刀,震驚社會各界。(圖/東森新聞

東森新聞記者曾鈴媛陳豐德臺北報導

新北市砍殺女友案的兇手劉男,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還得賠償928萬。但同樣是砍殺女友的臺大「宅王」張彥文,案件偵辦至今,不但多次指控是幼教師女友劈腿在先,還企圖利用義憤殺人罪」來減輕罪責,讓被害家屬無法原諒,連死者前男友也氣得出面大罵「亂講」。現在檢方要調女方的通聯,釐清真相。

▲張彥文被捕後只關心自己傷口有沒有人照顧,事後還想朝「義憤殺人罪」的方向減輕罪責。(圖/東森新聞)

死者的前男友蕭先生拿出皮夾,裡頭還放着兩人合照,這是他唯一留下的紀念。當時2人曾短暫交往4個月,分開後彼此就沒再連絡。不過一得知林女遇害,蕭先生臉色一沉,有說不出的難過。他說:「她跟我在一起的時候,就很單純,下課就是回宿舍,不然就是打工,就這樣子而已,不然就是來找我。」

蕭先生說:「剛發生那時候就是想說,說不定要是沒分手,(她)是不是就不會遇到這個爛人(張彥文)了」對於交往的點點滴滴仍記憶猶新,因爲在蕭先生眼裡,林女是個專情且對感情負責任的人,而且人「滿孝順的,放假不是打工,就是回家裡,不然就是到臺北找她的高中同學。」

回到案發當天,張彥文在雨中朝林頸部狠狠砍了40多刀,受害者頸動脈幾乎被砍斷。沒想到張彥文被捕後,卻還把殺人動機全推給女友,試圖朝7年以下的「義憤殺人罪」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爲。現在林女家屬只好在第一時間把她的筆電手機帶到了派出所來保管,因爲檢方現在偵辦方向,就是要從其中的通聯紀錄來找出她有沒有可能劈腿。

無論是筆電裡的通訊軟體對話內容,還是手機通聯記錄,檢方都得從其中來查證林女被張彥文指控劈腿的真實性,只是對照新北市發生砍殺女友,卻只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賠900多萬的案例,張彥文同樣是冷血殺害女友,卻還想朝着義憤殺人罪來脫罪,對被害家屬心中來說,無疑是最大的二度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