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嵐鬧翻太陽娛樂結果出爐! 「歷時1年」仍可上訴

溫嵐對簿公堂太陽娛樂。(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關韶文臺北報導

動感歌手溫嵐自從加盟太陽娛樂後,看似穩坐一姐寶座不料2016年12月13日卻驚傳溫嵐已經向公司寄出存證信函雙方互控違約,溫嵐正式和太陽娛樂對簿公堂,如今結果出爐,宣判駁回太陽娛樂之訴,全案仍可上訴。

當時太陽娛樂發出聲明指控溫嵐違約、私接演出,聲明中提到:「太陽娛樂於2015年底與溫嵐籤立經紀唱片合約,合約尚未履行完畢。日前溫嵐逕自寄發存證信函以及向媒體散播不實言論宣告已與太陽娛樂無合約關係,也違約開始接洽臺灣內地演出,無視法律責任及合約義務。」

▲溫嵐自立門戶。(圖/記者黃克翔攝)

溫嵐也透過所屬經紀公司迴應,表示:「嵐圖娛樂公司與臺灣太陽娛樂合作期間,臺灣太陽娛樂發生違約狀況,雙方已無互信,因而不得已終止合約,以免影響藝人演藝職涯發展。嵐圖娛樂公司日前請法律顧問寄出存證信函合法終止合約,終止合約後才自由接演藝活動,並無任何違約或違法情事。」

雙方因爲合約問題對簿公堂告上法院歷時一年如今宣判結果出爐,地方法院駁回太陽娛樂之訴,但本件尚未確定,仍可上訴。

太陽娛樂聲明全文

太陽娛樂於2015年底與溫嵐籤立經紀及唱片合約,合約尚未履行完畢,溫嵐便逕自透過嵐圖公司寄發存證信函以及向媒體散播不實言論,宣稱與太陽娛樂已無合約關係,也違約接洽臺灣及內地演出,無視雙方合約約定和所應承擔之法律責任與義務。

太陽娛樂於2017年2月正式向溫嵐提起訴訟,歷時一年,臺北地方法院於4月27日(五)宣判駁回太陽娛樂之訴,但本件尚未確定,仍可上訴。太陽娛樂將提起上訴,爲爭取合約正義及維護商譽繼續努力。

訴訟過程,太陽娛樂秉持誠實、公開精神,提供所有相關事證佐證太陽娛樂於合約期間並無任何違法及不利藝人情事。對於今日的判決結果甚表遺憾,但太陽娛樂仍將秉持對娛樂圈的使命,除了持續投資、培植演藝圈才華音樂人外,亦跨足演唱會製作電影投資娛樂事業版圖,希望能夠打造出更多優秀的作品以回饋社會大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