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油品二審結果出爐 公司發表聲明將提上訴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頂新集團旗下正義公司油品高雄分院二審結果出爐,判決總經理何育仁徒刑11年;油商林明忠9年10個月;採購副課長鬍金忞5年6個月。正義公司對此發表聲明將提出上訴,聲明全文如下:

高雄高分院針對正義公司油品案於今日(2/13)做出宣判,對於宣判結果,謹就公司立場特此聲明:

一、 對於今日高雄高分院所作審理結果,正義公司表示遺憾與不解,待正式收到判決書一定會上訴,爲正義公司及員工爭取清白。二、 再次重申,正義公司向上遊廠商所採購之原料豬油,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遭上游廠商非法進行攙僞假冒,正義公司對於產品有完整溯源管理程序並且已在執行,是當年油品事件當中的受害廠商之一。三、 正義公司身爲產品供應生產鏈的末端廠商,本公司已竭力於落實溯源管理,並透過科學檢驗確認上游供應商提供之原料符合國家標準才予收貨,保障消費者權益的立場與社會大衆所期待的一致,對於已符合當時科技專業水準合理期待的安全性措施下仍造成被詐騙的結果,本公司也深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