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 不得披露個資

京報報導,近期網上涉及對未成年人犯罪和涉及對未成年人欺凌、侮辱的報導有增多趨勢。對此,國家網信辦6月30日要求網上報導不得渲染未成年人犯罪情節以及不得披露未成年人個人資訊等。

國家網信辦發言人表示,爲了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加強管理網上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報導,國家網信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對網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報導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在涉及未成年人的網上報導中,不得渲染報導未成年人體罰、侮辱人格尊嚴行爲、校園暴力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情節等。

網上報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資訊,避免對未成年人造成二次傷害。

此外,涉及未成年人的網上報導中,嚴禁使用未經處理的涉未成年人暴力、血腥、色情、恐怖等違法視頻及圖片。嚴禁以脅迫、誘導未成年人等方式採集資訊,嚴禁歧視未成年人或利用未成年人負面新聞商業牟利

據悉,對於違反《通知》有關規定,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國家網信辦將依法採取約談警告罰款等處理措施,直至取消網站新聞資訊服務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