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4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大力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夯實煤礦安全生產基礎,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提高煤炭穩定供應能力。
通知明確加大對一級、二級標準化煤礦支持力度,制定了5項激勵政策:一是在全國性或區域性調整、實施減量化生產措施時,一級標準化煤礦原則上不納入減量化生產煤礦範圍;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礦發生事故採取區域政策性停產措施時,一級、二級標準化煤礦原則上不納入停產範圍。二是優質產能煤礦生產能力核增時,一級標準化煤礦的產能置換比例不小於核增產能的100%。三是停產煤礦復產驗收時,優先對二級及以上標準化煤礦進行驗收。四是二級及以上標準化煤礦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符合相關條件後,可以直接辦理延期手續。五是國家煤礦安監局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有關部門定期向銀行、證券、保險、擔保等主管部門通報一級標準化礦井名單,作爲煤礦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記者丁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