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捷運鋼樑掉落釀成4死4傷 檢方朝四大方向偵辦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捷運10日下午進行吊掛鋼樑工程疑因操作不慎造成長43公尺、重約209公噸鋼樑掉落,釀成4死4傷,臺中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將朝吊車載力施工過程交管等4大方向偵辦。勞動部職安署表示,已對災害發生現場處以停工處分,僱主未依法採取必要安全設施,導致勞工死亡,恐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

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與北屯路口(CJ920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G3至G9站及全線環控監控系統區段標工程),10日下午5時許發生長43公尺、重約209公噸的施工鋼樑吊掛作業時掉落路面,造成3名工人、1名用路人女性駕駛)死亡,另有4名工人受到輕重傷分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慈濟醫院急救。

臺中檢方出動2名檢察官林嶽賢楊仕正分赴發生現場勘查並前往醫院相驗死者,據瞭解,檢方將把重點放在大型吊車乘載重量、鋼樑安裝過程及施工計劃、現場沒有進行交通管制等4個方向進行調查。由於發生事故正值下班交通尖峰時段,一名駕駛指控施工單位未實施交通管制,顯有疏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表示,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自102年9月24日起,已對該工地檢查10次,其中102年11月21日檢查時因發現有墜落及感電之虞處以停工處分1次,未實施承攬管理罰鍰1次處罰6萬元。10日的工安事故釀成嚴重傷亡,職安署派員至災害現場初步調查,可能原因爲吊掛鋼箱梁曲度,鋼箱梁兩端未實施假固定、偏心載重作用下,造成鋼箱梁掉落。

職安署表示,僱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採取必要安全設施,已對災害發生現場處以停工處分,且將該工地列爲高職災及高危險工地加強檢查,請該公司檢討災害原因及研提改善對策。針對違反勞動法令情事,將依法處理,有涉嫌觸犯刑法第276條第2項業務過失致死罪者,亦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這項捷運工程是臺北捷運中區工程處協助營建,承包工程是遠揚營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