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照寄給妳兒子! 外遇男想分手威脅小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已婚的蔣姓男子民國98年底看到林女報紙徵友廣告,透過電話聯絡後,隱瞞已婚身分和她交往,還簽訂包養合約。事後蔣男想要毀約,竟威脅女方若不從就要把裸照寄給她兒子

兩人的包養合約中,蔣男承諾每個月會給林女10萬元,還會跟她結婚,不然就賠自己在士林房子給林女,林女因此北上和蔣同居。之後林希望跟蔣結婚,但蔣以要給她2000萬並送她一戶臺中七期重劃房屋敷衍。

到了100年4月,蔣男因爲受不了林女催婚,因此把在旅館拍下的林女裸照寄給她,要求她把切結書和合約交出,不然就要把裸照寄給林女兒子。不滿的林女因此告發蔣男,檢察官認爲蔣已經涉嫌恐嚇,在16日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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