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產工集體休假遭懲處 法院判決峰迴路轉

臺鐵產業工會,2017年春節期間,發起集體休假抗議活動,參與「依法休假」活動的廖宜軍等337位臺鐵產業工會會員,不滿事後遭臺鐵懲處,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爲裁決」,結果被駁回。然而今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勞動部裁決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判準撤銷原裁決決定。產工表示,盼臺鐵經費花在補料,而非對付自家員工

臺鐵局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難以就內容迴應,但據瞭解,是勞動部裁決委員會程序有誤,纔會被法院打回票,「程序不符、實體不論」,與臺鐵勝敗無關,等於本案必須從頭再來,之後的裁決也會尊重勞動部決議結果。

臺鐵產業工會表示,臺鐵局繼採購紅背心之後,今年2月又以30萬爲底價招標,請律師來打這場訴訟再次打壓員工,如今工會終於得到階段性的平反,呼籲臺鐵局從善如流,將預算花在補足料件、改善權益,而不是對付自己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