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貧父爲圓女兒「兜風夢」 偷開友人車歸還觸法

社會中心臺南報導

臺南一名27歲的陳姓單親父親歌仔戲班打工,賺取微薄的薪水養活就讀小學一年級的女兒。「爸爸,你可不可以開車載出去玩?」爲圓女兒「開車兜風」的小小夢想,他偷拿走友人汽車鑰匙,「借用」友人汽車,載女兒繞了臺南古蹟,兩個小時後再向警方自首,朋友發現車子不見時已報案,想撤回也來不及,陳男最後被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貧父爲圓女夢想,偷開友車兜風。(圖/監視器畫面翻拍)

警方表示,27歲的陳男因高中畢業,19歲就結婚生下一女,沒有一技之長,只能在歌仔戲班擔任敲鑼打鼓的工作維生,妻子不久後便離開,成了單親爸爸的他爲了養活女兒,跟着戲班南北奔波,女兒則由祖父母帶大,因爲收入微薄,從沒帶小一的女兒出去玩過。

近日女兒常問陳男,「爸爸,你可不可以開車載我出去玩?」爲了實現女兒的願望,10月8日凌晨2點他到臺南市北華街的鄭姓友人家中泡茶,見車鑰匙放在桌上,他偷摸走鑰匙藏在口袋,離去時開走友人停在路邊轎車隔天一早陳嫌載着女兒逛了好幾圈臺南古蹟後,隨即自首。

透過監視畫面發現,陳男把朋友的車停好後,帶着讀小一的女兒,在另一名女性家屬的陪同下,到臺南市警五分局北門派出所投案不料朋友一早發現車子不見時,已經報案,因竊盜罪屬公訴罪,即使朋友想撤回報案也來不及,警方仍將陳男移送法辦。

檢警判斷陳男應該沒有真正的偷竊意圖,臺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曾昭愷表示,有一些嫌犯並沒有把財物據爲己有的意思,只是暫時使用,一開始就有使用完後歸還被害人的打算,這種在法律上叫「使用竊盜」的概念檢方感嘆「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會研究是否能以不起訴處分,讓這位單親父親別留下竊盜前科。(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