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狼師被控侵害31童 究責雷大雨小...10案被訴結果曝光

臺南分院針對臺南張姓狼師被控性侵女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翻攝自臉書,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任教於臺南市那拔國小新市國小的教師張博勝,被控2017年到2018年間對當時9歲女童指侵,一審法官認共犯下10次強制猥褻罪,各處3年8個月徒刑,應執行刑4年10個月,全案上訴臺南高分院,二審法官20日上午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在臺南市擔任國小教師長達20多年的張博勝,被控以班導師身分,在2017年到2018年對1名女學童以手指性侵數十次,案發後家長向臺南議員林陽乙求援,市議員林陽乙2019年3月26日上午在臺南市議會質詢時爆料指稱,臺南市某國小傳出「狼師性侵案」,擔任3、4年級的班導師,疑長期侵犯一位女童,25日晚上他陪同受害女童及其家人報案檢方26日已到校進一步偵辦而讓此事曝光

林陽乙議員表示,受害女童因害怕而不敢說出此事,是女童同學告訴家長,家長再告訴女童的家人,這件事情才爆發,據瞭解該名老師是在3、4年級擔任該女童的班導,女童現就讀5年級,該名老師已無擔任班導。

檢警調查查出,張博勝在2017年到2018年間在新市國小擔任教師時,曾對10名學生撫摸下體親吻臉頰嘴巴方式作強制猥褻,但臺南地院法官經審理,僅確認1名女童的被害事證明確。法官審酌,張博勝是女童的導師,竟爲滿足一己色慾,不能謹守師生間的分際,不顧身爲人師倫理,他的行爲影響女童日後成長過程及對感情或其他親密關係的建立,應該予以嚴懲,判應執行4年10個月,另家長聲請500萬元民事賠償,因提起時間不符駁回。

此案震驚社會,民衆對張博勝被控近20年涉性侵、性騷案,案件多達32件,但卻只有1件被判有罪太扯了!臺南地院還特別說明系法官系依不告不理原則等辦理。臺南地院行政庭長林福來指出,此案系2019年初因市議員質詢教育局長才被揭露,當時統計張姓教師涉性侵、性騷案32件,其中受害學生人數31人,惟臺南地院審理該案,該案檢察官僅就其中10名受害學生被性侵害部分提起公訴,法院基於不告不理原則,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刑事訴訟法第268條),僅能就起訴事實爲審理,亦即若尚有其他受害學生,而未經起訴,法院亦無權加以審判。

臺南地院審理本案,本件檢察官起訴書僅就被告所涉對「10名被害女學生」,遭被告以撫摸下體及親吻臉頰、嘴巴的方式進行強制猥褻,提起公訴;惟經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僅其中1名學生遭被告性侵害10次部分成罪,其餘9名學生被性侵害部分,因證據不足而爲無罪之諭知。這些審理結果,乃合議庭依卷內事證,本於法律確信所爲之認定,事屬合議庭認事用法之審理結果,基於審判獨立,應予尊重。被害人如有不服,得循法定程序請求檢察官上訴。本案上訴二審,臺南高分院20日宣判,上訴駁回維持一審原判。

臺南市教育局經調查後表示,本案歷時長達20年,部分當事人及證人離校多年,甚有已退休者,且法令多經更迭,增加調查難度。惟全案經該局籌組調查小組,分3階段進行訪談,終於本年度完成全案調查程序,並懲處在案。總計離開校長現職並記1大過者1名、記1大過者5名、記過5次人員1名、記過2次人員1名、記過1次人員2名、申誡2次5名、申誡1次2名,共計17名人員遭受懲處,另有3位人員因已退休,逾懲處時效,因此重行改核當年度考績,並追回其考績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