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陳同佳」香港持槍強搶2名錶!犯案後逃回臺灣 中檢霸氣依法起訴

▲「臺版陳同佳」被依法起訴。(圖/記者李忠憲翻攝,下同)

記者李忠憲/臺中報導

一名林姓臺籍嫌犯於2019年10月間香港尖沙咀地道鐘錶行,持空氣槍行搶,犯案後潛逃回臺灣,由於臺港司法互助,導致嫌犯逍遙法外,被形容爲「陳同佳翻版」。對此,臺中地檢署主動調查後,並於17日依強盜罪嫌林男起訴,同時並由法院續押

起訴指出,林男於2019年10月5日前往香港,於同日下午到旺角某一模型槍店,購得仿真的Glock 17黑色空氣槍1支,並於隔日上午11時31分,攜帶該槍前往鐘錶行,假裝要購買ROLEX名錶爲由,請其中1名男性店員將店陳列在飾櫃內共值港幣約99萬元(摺合新臺幣389萬元)之ROLEX手錶2只,取出供其挑選試戴。

事發當時,林男因見男店員站立在門口處,難以下手行搶,遂取出預藏在右側腰際的空氣槍,指向該名男性店員,威脅對方不能抗拒,店員由於受到性命威脅,因此僅能任由他強取2隻手表奪門而去,而事後後該名男店員冒險追出店外試圖攔阻。兩人拉扯間,導致林男手上的空氣槍掉落地面

林男接着隨即往河內方向逃跑,逃跑到數百公尺外的死巷時,又開車猛力衝撞該名男店員,導致男店員手部因此挫傷。林男強盜得手後,於隔日下午3時30分許,搭飛機返回臺灣。

▲「臺版陳同佳」落網後,被依強盜罪起訴。(圖/東森新聞

對此,臺中地檢署表示,該案於9日偵查終結,並依加重強盜罪嫌將林男提起公訴,而經移審至法院訊問後,裁定林男羈押續審。至於林男先前另在日本新加坡所犯部分,經檢察官查明爲搶奪犯行,無中華民國刑法之適用,在積極促成日、星被害人來臺與被告成立民事調解後,另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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