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 林鄭把難題丟回臺灣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稱有意願赴臺投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卻說「看不到由港府出面處理有什麼好處」。(美聯社)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去年10月在香港洗黑錢罪刑滿出獄,承諾會到臺灣自首,但事隔近一年仍未動身。死者潘曉穎母親向陳同佳喊話,要求他交代投案日期。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表示,得悉陳同佳願意回臺自首,稱「看不到由港府出面處理有什麼好處」,但如有需要,港府願意協助。
綜合港媒報導,林鄭月娥透露,從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牧師得知,陳同佳有自責及自咎之心,願意承擔法律責任,赴臺自首。她再指,在政情和疫情許可的情況下,陳同佳會適時赴臺自首,由臺灣當局處理,也希望希望死者家屬釋懷。
林鄭月娥表示,陳同佳已就香港的違法行爲接受懲治,從法理上他已是自由人,香港的司法管轄範圍沒行動可以採取,若陳同佳願意到臺灣接受制裁,特區政府可以提供協助。
被問到港府是能否就陳同佳自首做些什麼?林鄭月娥稱,「看不到由特區政府出面有什麼好處」,她坦言,香港當局最近就其他事宜與臺灣方面溝通,也得不到迴應。她盼繼續透過管浩鳴或其他有心人協助陳同佳到臺灣。
對林鄭說法,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重申,此案重點是港府的責任感和陳同佳的真實意願,我方設立的聯繫窗口已經等了一整年,「趕快把人送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