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管齊下 海關強化貨櫃管理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爲強化貨櫃集散站貨棧管理機制,確保貨櫃(物)移動儲存安全,海關將加強稽覈作業,同時要求業者落實執行門禁管制,強化貨物安全管控。另外,關務署也將逐步啓動「物聯網全時監控計劃」,監督貨櫃車載運途徑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依據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第7-2條及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第13-2條規定,集散站及貨棧大門設置警衛哨所,由保全或倉管人員負責管制人員及車輛進出,倉庫應有專人管理,人員須憑證件或許可文件方可出入,若現場無關員或經海關覈准自主管理業者的專責人員在場時,應嚴禁人員碰觸貨物,另外已放行或經海關覈准退關、退倉之貨物慾提領出倉,應經保全或倉管人員覈對放行憑條或運送單據,出倉貨物亦必須經保全或倉管人員確認後始得出站。

此外,財政部關務署推動「物聯網全時監控計劃」,以「公私夥伴」、「降低成本」、「防範走私」、「深化查緝」、「培養產業」與「資訊整合」六大方向主軸

根據計劃,我國各海關將建置聯合管理中心,將智慧車載機及車機封條記錄的貨櫃載運全程途徑及數據即時傳送至海關平臺,強化貨物移動安全監管能力預計於今年第四季完成建置,最快2022年實施全時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