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非法醫材遭判刑4月 李晉良感嘆

藝人胡瓜女婿、整型名醫李晉良。本報資料照片

藝人胡瓜前女婿、整型名醫李晉良,涉使用韓國進口未經覈准的拉皮、隆鼻線材,遭臺北地院依藥事法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沒收犯罪所得316萬。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11日開庭李男感嘆說,案件至今只剩下4名被告是「命運」。

本案源於英文補教名師徐薇丈夫江正明投資醫材公司「羅比珍妮」,遭檢舉與已故總統蔣經國御醫姜必寧之女姜琤,共同未經主管機關覈准,自2012年間違法引進風靡韓國的「Misju」拉皮、「Misko」隆鼻線材。

檢調追查發現,羅比珍妮將非法輸入的線材轉售國內多家醫美診所,李晉良的「嘉仕美診所」就是其中之一。李雖辯稱受騙才誤用,但檢察官認爲醫材資料資料是公開資訊,上網就能輕易查證,李等人仍有過失,依法起訴。

李晉良爲自清曾控告江正明、姜琤涉嫌詐欺,檢方依診所員工證述,認爲李應知情處分2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