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進良開三條件求「休夫」 小禎心死無感

記者黃子瑋林思妤綜合報導

偷「腥」大聖李進良和小禎五年的婚姻即將畫上句點!日前傳出李進良開出三大離婚條件,分別是共同撫養女兒Emma、診所獨資以及拿回兩人合買的信義豪宅,他對外說:「離婚不是隻有偷吃問題,更是有太多原因走不下去!」對此,小禎不願迴應,不過經紀人表示:「小禎心情很好,並未受到此事件影響。」

▲李進良日前向老婆小禎提出離婚。(圖/東森新聞)

「腥」聞不斷的李進良自2007年和小禎結婚後,被拍到「密會小三」的紀錄高達15次,其「豐功偉業」包含2008年與康康前女友毛毛二度汽車旅館開房間、及和小模田欣一週會面三次,兩人甜蜜赴韓出遊,最近一次則是今年3月被拍到與小禎好友Alison在酒店門口牽手摟抱。

小禎爲了女兒Emma忍氣吞聲,但兩人分居至今近五個月,她也在記者會上難過的說:「我無力留住這個男人,會適時的放手。」如今男方先提離婚,小禎不願多言,不過對於離婚一事心情未受影響,而診所方面,小禎似乎早已極少參與,診所護士表示,不清楚!

▲小禎收到離婚消息,不過經紀人表示:「心情未受影響。」(圖/資料照)

據瞭解,李進良主動向小禎提出離婚,兩人在上週也正在擬定離婚協議,除了女兒共同監護,男方也希望能獨資經營嘉仕美整形診所,以及拿回當初合買的信義區亞歷山大豪宅。李更是理直氣壯的對外宣稱:「一對夫妻走到談離婚,絕不是花不花心的事,是有太多問題纔會走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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