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一中「各」表 何必管「他」怎麼表(廖元豪)
近年來又在吵「九二共識」。它到底是否存在?有人說九二共識是兩岸關係的定海神針;有人說它早已落伍,決不能繼續使用。但這四字真言到底是什麼東西呢?其實核心就在「一中各表」!
批評者常說,「中共沒有承認過『各表』」,所以一中各表只是國民黨自欺欺人的把戲云云。日前又因爲國臺辦一席「1949年國民黨政權戰敗退居臺灣」的話語,被解爲「不承認中華民國」,更讓部分人士覺得「一中各表」已經不存在。然而,這樣的解讀可能根本就誤解了「一中各表」。
什麼叫做「一中『各』表」?「各表」就是說,雖然兩岸都說「一箇中國」,但那個「一中」到底是中華民國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某種「大屋頂中國」?就此,雙方各說各話,南轅北轍也沒有關係。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我們的「中」就是「中華民國」;而對岸是憲法統治權未能施行的「大陸地區」。而依對岸的官方觀點,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是尚未統一(但又不可分割)的國家一部分。兩岸各有各的「大是大非」,從來沒有改變過。
這也體現在法律和官方文件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字樣,不會出現在我國的法律上。最懂這個眉角的陸委會,不管怎麼和中共對罵,都鮮少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號拿出來講。爲什麼?因爲在中華民國憲法下,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空間,那是「大陸地區」的政權自稱而已。同樣的,要中共的官方在口中、文中、法律中,大剌剌地承認「中華民國」,的確也強人所難。
批評者最大的問題,就是在讀「一中各表」時,忽略了「各」字,硬要叫對方依照我們的邏輯來「表」。這種逼人說話的態度看來強悍,其實反而軟弱。因爲這等於把自己的地位身分系諸於「對方怎麼說」。
說實在,忘了「各」表,卻一定要中共表中華民國,骨子裡不是尊嚴,而是根本就不想要兩岸正常交流。一旦「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出現,那就意味着某種「兩國論」,「一中」的前提就沒了。這些人咒罵當年的國民黨「漢賊不兩立」,害臺灣失去聯合國席次。然而他們硬要叫對方承認中華民國,把事情都搞砸,其實也與「賊立漢不立」沒啥兩樣。
在「一中各表」之下,雙方可能建立默契:你表你的,我表我的。在這個「不言可喻」的諒解下,雙方各以白手套(海基會、海協會)來簽訂協議,用「海峽兩岸」彼此稱呼。臺灣人民到大陸去,就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大陸人民到臺灣來,也受中華民國法律的規範。這就是形式、名稱上「互不承認」,但實質上「互不否認」。前陸委會主委王鬱琦在 2014年至中山陵謁陵,公開說「中華民國已經103年」,中共並未高調反駁。而2015年的「馬習會」,馬英九與習近平互稱「先生」,但在會後記者會的名牌上,出現「總統」與「中華民國」,則互不干擾,相互諒解。這,就是「各表」的默契。和平、友善、交流、共存,就是這樣維繫的。
這種諒解與默契,不止在兩岸關係,也是國際關係上常見的現象。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美國的《臺灣關係法》。這部法律一方面說美國已經終止與臺灣統治當局的政府關係,但又把很多應該用在「國家」、「政府」的規定適用在對臺關係上。到底臺灣(或中華民國)是不是美國所承認的國家呢?形式上,不是;但實質上極爲接近。所以美國可以給我國國民免簽證待遇,這明明就是主權國家纔有的待遇,但只要你「不講破」,就可以享有。
除非「一中」的框架能夠改變,兩岸各自憲法也能大改,要不然「一中各表」這種諒解,還是兩岸交流的必要前提。在「各表」的架構下,我們可以批評對岸的史觀錯誤,但並不需要以對方「跟我們同表」作爲進行對話的要件。
至於那些拿中華民國政府薪水的公職人員,自己不依《中華民國憲法》大聲地「表」,說個「中華民國」或拿個國旗都扭扭捏捏,卻拚命要叫別人表,根本只是找理由拖延兩岸交流對話。您相信中華民國是他們的真愛嗎?(作者爲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