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辦查包裝水、蛋品、水果農藥殘留 不合法通通下架

農委會主委陳志清(左起)、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羣食安辦主任康照洲說明稽察狀況。(圖/記者賴映秀攝)

記者賴映秀/臺北報導

行政院11日召開「食安聯合稽查專案小組第25次會議」,針對飲用水蛋品水果農藥殘留項目稽察,由各機關依法對不合格業者處分,同時追蹤改善情況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指出,食安聯合稽察小組6月起針對全臺31家包盛裝飲用水工廠、100家加水站的「水權合法性」、「非自來水源水質檢驗」、「標示符合性」及「衛生條件」等加強查驗,其中30家工廠、97家加水站水權使用無異常,4家水權使用不合規定已命暫停販售。而抽驗105件飲用水有3件微生物超標(不合格率2.9%),抽驗28處水源地水質,1處水源地大腸桿菌羣密度超標(不合格率3.6%)。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及產品標示不符規定者,均已移請地方政府依法辦理。

農委會副主委陳志清表示,2015年7、8月會同聯稽小組稽察30家畜牧場、19家蛋商動物用藥管理廠區環境、產品標示等,並抽查51件蛋品、檢驗75種動物用藥,其中1件蛋品驗出乃卡巴精0.02ppm不符規定。食安辦主任康照洲指出,乃卡巴精可用於肉雞,卻在蛋中驗出,將查察畜禽場疏失。陳志清補充說,農委會自9月起推動散裝雞蛋溯源標示管理制度建議消費者優先選購來源清楚標示的產品。

消保處長劉清芳說,食安辦聯稽小組抽驗100件市售水果農藥殘留,合格率約92%,不合格包含5件木瓜、2件芒果及1件進口櫻桃。進口水果邊境查驗114件,合格率96.5%;國產水果上市前抽驗485件,合格率98.6%,不合格產品已退運或下架。

蔬果示意圖。(圖/記者賴映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