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興船身擦痕 法務部:不等同擦撞痕 報導勿失真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法務部屏東地檢署29日針對有電視媒體經轉述報導「屏檢證實廣大興28號漁船有擦撞痕跡一事,發佈緊急澄清,指報導明顯與事實不符,初步比對兩船所留之擦痕高度明顯不相符合,但仍會仍先予採證以供日後再行比對。

▼法務部強調,廣大興船身的擦痕,不等同於擦撞痕,媒體報導勿失真。(圖/資料照片)

法務部表示,一般漁船在靠岸海上航行,難免有留下擦痕,而先前廣大興28號漁船經我國刑事警察局鑑識中心專家鑑識結果,認定「外觀未發現有明顯撞擊痕跡」。

29日屏東地檢署會同菲律賓調查局人員勘驗該船時,雖菲方28日曾提出在菲國勘驗MCS3001公務船有擦痕等情,但29日再勘驗廣大興28號,雖船頭刮痕,但未發現有「碰撞」痕跡,初步比對兩船所留之擦痕高度明顯不相符合,但仍先予採證以供日後再行比對。

法務部強調,相關電視新聞跑馬燈及報導,擅作武斷性之結論,顯與事實不符,影響公信,特此澄清,除請相關媒體立即更正,並請勿擅予轉述,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