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包裝米殘留農藥? 大規模稽查52家碾米加工廠 

稻米示意圖。(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翁嬿婷/臺北報導

食藥署今日發佈104年市售小包裝米殘留農藥聯合稽查監測抽驗結果,本次稽查全臺碾米工廠共計52家,地方衛生局抽樣市售小包裝米100件,檢驗結果合格率達百分之百。

食藥署強調,食品業者應重視自身產品販售食品的責任,檢驗僅爲自主管理其中一種把關方式,更應確實掌握產品的原物料成品及成品的衛生安全,落實自主管理,與政府共同積極努力爲消費者食品衛生安全進行把關。

食米經驗出農藥殘留含量超過容許量標準者,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可依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以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

食藥署呼籲消費者選購市售包裝米時應注意包裝袋內容標示,如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有效日期、製造工廠名稱、地址電話原產地營養標示等。清洗米時,建議使用適量清水,快速清洗後將殘水瀝乾,重複相同步驟三至四次。

▲(圖/記者徐文彬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