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少主李在鎔提上訴 9月二審聚焦「閨蜜門」內幕

三星少主李在鎔於25日中午抵達首爾中央區域法院進行一審開庭。(圖/路透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三星集團少主李在鎔(Jay Y. Lee)身陷總統朴槿惠閨蜜門醜聞,被判處5年徒刑辯護律師28日對此「世紀宣判」提出上訴。另外,檢察官也於當天提交抗訴狀,希望二審裁定三星贊助的基金會也構成行賄罪,並對李在鎔處以重刑

根據路透社報導,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28日在網站上稱,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的辯護律師,已對李在鎔因賄賂罪判刑5年的判決提出上訴。目前上訴細節尚未明朗,三星發言人也不予置評。

韓聯社報導,南韓法院一審法庭認定,李在鎔行賄等5關鍵罪名全部成立,而李在鎔將爭取二審法庭,推翻所有有罪判決。而特檢組也於當天提交抗訴狀,檢察組希望在二審裁定三星贊助的基金會也構成行賄,並對李在鎔處以重刑。預計二審將於9月在首爾高等法院第一次開庭,就李在鎔與朴槿惠之間的隱形行賄嫌疑、朴槿惠與崔順實的共犯關係展開激辯。

▲三星少主李在鎔於25日中午抵達首爾中央區域法院進行一審開庭。(圖/路透社)

48歲的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鎔被指控爲解決集團問題,向崔順實女兒馬術訓練提供支援,也向「Mir財團」與「K-Sports體育財團」捐款,涉嫌行賄433億韓元(約新臺幣11.5億)。首爾中央區域法院於25日宣判,李在鎔以賄賂、挪用公款僞造文書和非法轉移資產等罪名,判處5年徒刑。

作爲主導亞洲第四大經濟體的家族企業集團,三星是迄今爲止規模最大的公司,收入約佔南韓GDP的五分之一。ABS-CBN News報導指出,南韓的經濟崛起的過程當中,企業財閥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但長期以來,與政治當局檯面下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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