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山東印發這一方案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實施方案》
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實施方案》,要求各級各部門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爲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的意見》,全面推進我省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優質均衡發展,加快建設教育強省,現結合山東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部署,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優先保障、政府主責、補齊短板、改革創新,以公益普惠和優質均衡爲基本方向,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標準化、專業化、法治化建設水平,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到2027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60%以上的縣(市、區)達到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水平。到2030年,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全面建立,所有縣(市、區)均達到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水平,市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程度顯著提升。
二、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一)優化學校規劃佈局。統籌考慮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進程、學齡人口變動趨勢等因素,建立與常住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機制。落實配套教育設施與城鎮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要求,有效保障城鎮學位資源供給。與鄉村振興總體規劃有機銜接,科學合理、一鎮一策優化鄉村學校佈局,按程序適當整合小、散、弱的鄉村小規模學校或教學點,辦好鄉鎮寄宿制學校和確需保留的小規模學校,原則上每個鄉鎮至少保留一所初中學校。撤併鄉村學校的土地和校舍優先保障當地教育事業改革發展需要。
(二)全面改善辦學條件。統籌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優化改善鄉村學校辦學條件工程等項目,逐縣(市、區)建立學校標準化提升工作臺賬,明確項目內容、規劃投資及完成時限,到2027年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均達到省定II類以上辦學條件標準。省級層面建立工作調度和跟蹤評估機制,督促各級政府加強工作統籌,切實兜住辦學條件底線。
(三)均衡教師資源配置。大力弘揚教育家精神,建設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依據國家課程方案配齊配足義務教育專任教師,有針對性地加強思政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科學、信息科技、心理健康及特殊教育等教師配備。落實“縣管校聘”管理機制,實行義務教育教師鄉村學校服務期制度,推動縣域內校長、教師均衡配置,到2027年城市與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專任教師本科以上學歷比例之比降至1.03以下。全面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要求,鞏固提升鄉村教師週轉宿舍建設水平。
(四)擴大優質資源供給。實施新優質學校建設行動,高起點辦好新建學校,確保條件較優、質量較高、羣衆滿意。實施強校擴優行動,完善集團化辦學、學校共同體建設等強校帶弱校機制,全面提升薄弱學校辦學質量。實施強鎮築基行動,大力推進鄉村教育振興先行區建設,提高鄉村學校辦學水平。建立區域協作機制,鼓勵支持教育發展較好的市、縣(市、區)對基礎薄弱市、縣(市、區)予以幫扶指導,縮小區域發展差距。
(五)保障羣體教育公平。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和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政策,進一步落實以居住證爲主要依據、以流入地公辦學校爲主的隨遷子女教育保障要求。健全完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精準摸排、關心關愛機制,防止發生失學輟學問題,保障其基本學習、生活需求。建立學習困難學生成長檔案,健全個性化幫扶機制,保障學生完成學業。完善特殊教育服務保障機制,確保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穩定在99%以上。加快建設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學校。積極發展學前和高中階段特殊教育,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從幼兒園到高中全學段銜接的十五年一貫制特殊教育學校。加強融合教育資源建設,推進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建立完善專門教育工作機制,加快推進各市專門學校建設,滿足具有嚴重不良行爲未成年人的教育矯治需求。
(六)着力提升育人質量。嚴格落實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齊課程、開足課時。深化實施強課提質行動,建立課程實施監測制度,推動課堂教學全面達標。強化教研支撐,完善省、市、縣、校教研體系,提高教師業務素養和育人水平;定期開展教學改革項目培育,推廣應用優秀教研成果,深入開展優質課、精品課遴選,逐步建成覆蓋全學科、全章節的優秀課程共享資源庫。推進教育評價改革,完善學校管理和質量評價制度,實施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強化規範辦學監管,持續開展中小學課業負擔監測,提升課後服務水平,讓學生在校內學足學好。規範社會事務進校園,減輕學校非教育教學負擔。
三、大力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水平
(七)完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通過減免保教費、提供政府助學金等方式,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幼兒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落實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爲學生免除學雜費、提供免費教科書,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生活補助。對符合條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免除學雜費。對符合條件的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免除學費。優先將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兒童納入資助範圍,對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教育訓練、交通費予以補助。在落實政府資助的基礎上,指導學校按規定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資助經費,設立校內資助項目,進一步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
(八)提高學生資助精準化水平。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和數據比對,每年將已被確認爲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中的學生以及脫貧享受政策家庭學生、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家庭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含殘疾軍人)子女、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點困境兒童、烈士子女等困難人羣信息和學籍數據進行比對並下發至各市、縣(市、區)及學校,實現不漏一人、精準資助、應助盡助。
(九)推進學生資助工作標準化建設。推動各地根據經濟發展水平、財力情況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佈狀況,差別化確定資助比例和標準。建立健全全省統一的中小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量化指標體系,提升科學認定、規範認定水平。實施學生資助工作標準化提升工程,打造流程規範、管理高效的學生資助管理標準體系。
四、統籌做好面向學生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十)加強學生衛生健康服務。健全中小學生健康電子檔案,逐步實現與學齡前健康檔案內容銜接。每年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學生常見病及健康影響因素監測,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學生視力篩查。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定期對學校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業務培訓,做好學生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範知識宣傳。定期開展學校食堂及學校周邊食品經營單位監督檢查,全面排查食品飲用水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家校社協同防範心理異常工作機制及“學校—班級—宿舍”三級心理健康工作網絡,確保學生心理健康問題早識別、早疏導、早轉介。
(十一)豐富公共文化體育服務。強化公共文化體育和科普資源建設供給,各級各類博物館、紀念館、文化館(站)、圖書館、美術館等文化場館要按規定向學生免費開放。鼓勵有條件的公共體育設施、科技館和各類科普場館免費或低收費向學生開放,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期間適當延長開放時間,並增設適合學生特點的文化體育和科普活動。遴選一批安全優質、設施完備的博物館和科普文體場館,納入各級研學實踐基地建設範圍,支持其接納學生開展研學實踐教育服務。開展優秀影片進校園活動,保障每名中小學生每學期至少觀看2次優秀影片。
(十二)做好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加強職業生涯教育和就業創業指導,建設職業、學業、擇業、創業“四位一體”的大學生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體系,打造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品牌。及時發佈人力資源供求、市場工資價位、就業崗位、見習崗位等就業信息,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並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按規定落實相關補貼,做好畢業生去向登記和檔案管理轉遞等工作,爲畢業生提供高質量就業創業服務。積極支持學生參加職業技能大賽,全面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和技能本領,推動人才供需有效對接。按要求落實好“宏志助航計劃”,聚焦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實施“一對一”精準幫扶,幫助有就業意願的就業困難畢業生及時就業。
五、整體提升公共教育服務能力
(十三)提高學前教育優質普惠發展水平。加大對學前教育的支持和投入,聚焦教師隊伍建設等關鍵指標,加強統籌謀劃,加大支持力度,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到2027年,60%以上縣(市、區)達到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水平,公辦園在園幼兒佔比達到60%以上,省級一類及以上優質園佔比達到60%以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利用幼兒園開展2—3歲幼兒托育服務。
(十四)提高縣域高中辦學水平。加大高中階段學校學位供給,到2026年各設區的市高中階段學校學位供給率達到100%及以上,全面滿足初中畢業學生繼續就學需求。實施辦學質量達標行動,堅持特色多樣發展,支持每個縣(市)至少辦好一所公辦普通高中,到2027年實現達標全覆蓋。省級統籌中小學辦學條件改善資金,加大對財政困難地區和辦學質量率先達標縣(市、區)高中的支持力度。鞏固“地方專項計劃”覆蓋範圍,增加農村地區學生進入重點高校機會,穩定縣域普通高中生源。嚴禁發達市、縣(市、區)和城區學校到薄弱市、縣(市、區)及縣域普通高中搶挖優秀校長和教師。實施職業學校辦學條件達標工程,確保到2025年年底縣域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條件全部達標;推進高水平中等職業學校和特色化專業建設計劃,支持和遴選高水平中等職業學校聯合高職院校舉辦初中後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爲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
六、認真組織實施
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作爲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黨委和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充分發揮市級政府作用,落實以縣爲主的管理責任,科學制定、認真落實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和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建設規劃,確保如期實現規劃目標。建立部門協同機制,壓實部門責任,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健全完善教育督導評估機制,定期開展重點工作專項督導,督促各級政府切實履行教育職責,加快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加大落實力度、政策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