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考量 法院準林益世回家過年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28日上午開庭,基於人道考量臺北地院當庭準林益世將限制住居地點改爲高雄鳳山區,讓他可以老家家人團聚過農曆新年。

去年6月,媒體爆料林益世在立委、秘書長任內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啓祥收賄新臺幣6300萬元、索賄8300萬元未遂,後特偵組介入調查,依違背職務收賄等4罪起訴林益世。

偵辦期間,林益世堅不認罪,去年10月特偵組聲請延長羈押至當月月底遭法院駁回,裁定林益世以5千萬元具保停押,並限制出境住所,每天晚上需至臺北市中崙派出所報到。

家家戶戶團圓相聚的農曆春節將至,林益世向法院聲請,希望能在過年期間將限制住所改爲高雄鳳山區老家。法院當庭裁準,林益世得在2月9日至2月14日這6天內更改限制住居地點,但每天晚間7時至9時仍應向高雄市鳳岡派出所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