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會今通過 司法人員及外交人員特考期程

考試院(本報系資料照片)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今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等5項考試定於8月13日至15日舉行,暫定錄取名額合計逾千名。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等特考定於9月3日至5日舉行,其中外交人員特考僅設臺北考區。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1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等5項考試第一試,考試院會通過 將於8月13日至15日舉行。

考試院表示,上述考試項目除了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僅設臺北考區外,餘分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等6考區;第二試體能測驗及第二、第三試口試,僅於臺北考區舉行。

在各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方面,司法人員特考中的三等考試設公證人等14類科151名、四等考試設法院書記官等7類科674名、五等考試設錄事等2類科67名,合計892名。

調查人員特考,三等考試設調查工作組等15組別需用名額136名;海巡人員特考,三等考試設海巡行政等2科別13名、四等考試設海洋巡護科輪機組5名,合計18名;移民行政人員特考,二等考試、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均設移民行政類科,暫定需用名額分別爲2名、37名及4名,合計43名。

至於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設高等法院以下各法院之法官、高等行政法院之法官,以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之法官等3院級,考試院表示,該考試及格者,僅取得參加由考試院委託司法院依法官法第7條辦理的法官遴選資格。

考試院會今天也通過,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定於111年9月3日至5日舉行。

暫定需用名額方面,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設外交領事人員類科英文組一等12組別計40名、四等考試設外交行政人員類科行政組計2名,合計42名。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設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英文組等6組別計18名;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設飛航管制等6科別計51名;並均僅設臺北考區。

此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2類科需用名額計41名、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3類科計43名、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2類科計3名,合計87名,設臺北、南投、屏東、花蓮及臺東5考區,另四等考試法警類科第二試體能測驗僅設臺北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