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舞妹遭3男強壓性侵 齒痕成證據:想逃都被拉回牀上

林男辯稱,只有摸下體,頂多乘機猥褻。(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25歲女子長相甜美,遭到林姓男子設局性侵。她赴約前往舞廳跳舞喝酒,酒醉後被帶到旅館;就算用盡全力反抗,狠咬對方以及同行男性友人,還是遭到性侵。不過,咬痕也成爲定罪關鍵

判決指出,林男對正妹友人非常心動,2015年10月邀請她到桃園市一間舞廳跳舞喝酒,爲了降低戒心,還邀請林姓、陳姓友人陪同。女子喝醉後被3男帶到旅館,雖然她察覺不對要離開,還是被拖回房間

林男首先下手遭到強烈抵抗脖子胸部臀部及右乳頭下方都被女方狠咬,最後改以指侵;另一名林男則是強拉女子到牀上,乳頭外側也留下圓形齒痕,但性侵得逞。

女子過程中多次試圖逃跑,可惜不斷被抓回來。陳男甚至堵住門口、拉回牀上指侵;直到她苦苦哀求才能離開。她返家後驗傷控告3男,但對方僅承認猥褻,「摸下體1分鐘」,聲稱頂多涉嫌乘機猥褻。

高等法院認爲,3男身上都有咬痕與被告證詞相符,事證明確,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4年刑期;由於2名友人都以50萬和解,改判3年刑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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