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超車他出腳偷襲 害死機車騎士判刑7年半

關鍵2秒踹車畫面鐵證,害死機車騎士重判7年半。(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蔣姓男子,4年前騎車上班途中,不滿邱姓男子從左側超車,竟出腳猛踹邱男機車,導致邱男重心不穩摔車,失控滑至對向車道慘被來車撞死。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蔣男10年徒刑,二審則認爲邱男搶快超車也有不當,改判蔣7年6個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書中指出,2012年4月28日上午7時許,蔣男騎機車在桃園市宏昌六街行駛,騎在後方的邱男企圖從蔣男左側狹窄空間強行超車,蔣男不滿,竟趁雙方並行時出腳踹中邱男機車,導致邱男重心不穩失控摔到對向車道,慘被迎面而來一輛機車撞擊頭部,送醫後因顱內出血不治。

▼蔣男踹車示意圖

蔣男事後駛離現場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將他逮捕,蔣男辯稱當時感覺到左後方有車輛想要超車,聽到碰撞聲回頭,看到對方人車已經倒地事故與他無關,否則出腳踢踹對方自己也會摔車。

法庭檢視監視器畫面,畫面拍到蔣男伸腳暗算對方,且出腳前蔣男煞車燈先亮起,表示他先減速穩定重心才踹踢對方,因此自己車身才沒有晃動,認定蔣男確實出腳惡意踹車。

二審判決書中還指出,蔣男過去便曾因爲別人擋車,便持木棒砸破對方玻璃並出言恐嚇,顯見他對他人不當駕駛行爲容忍度偏低,可能因爲行車細故便衝動暴力相向,如今也因衝動踹車斷送邱男無辜生命,因此依傷害致死罪判處他7年6個月有期徒刑。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被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