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司法救助更及時更充分
“您在這裡籤個字,之後救助金會發放到您銀行卡里。”在浙江新昌縣羽林街道的基層矛盾調解中心,兩名檢察官耐心地向當事人王女士介紹司法救助的政策規定,併爲其辦理髮放國家司法救助金的相關手續。
王女士今年近70歲了,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朱某的妻子。王女士沒有經濟來源,老伴離世後,鉅額治療費用和喪葬費壓得她喘不過氣來,兒子微薄的收入也無法負擔這些債務。加之,被告人沒有賠償能力,肇事車輛也沒有購置商業保險,王女士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足額的賠償,家庭生活陷入了困窘。
刑檢部門在辦理這一交通肇事案件時發現了救助線索後,及時移送到第六檢察部。“必須應救盡救!”新昌縣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潘杭湖介紹,經過聯合刑檢部門進行分析研判、瞭解覈實情況,爲老人啓動了司法救助程序。
“司法救助工作是檢察機關重要的法定職責,要避免因案返貧、因案致貧現象的發生,司法救助就應及時、充分。”新昌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琦說。今年年初,新昌縣人民檢察院出臺《關於加強國家司法救助內部協作的實施辦法》,建立四大檢察救助線索移送、研判機制,明確協作調查取證流程,實現司法辦案與司法救助工作的有效銜接,確保第一時間發現、覈實救助線索,第一時間啓動司法救助程序,第一時間落實救助款項。
不僅要在辦案中救助困難羣衆,還要讓司法救助更爲高效和便利。去年8月,新昌縣人民檢察院在12309檢察服務中心全域式入駐全縣縣級、鄉鎮級矛盾調解中心的基礎上,實現了一站式司法救助服務,縮短了辦案時間,羣衆不用反覆跑。“像王女士這樣的當事人,從上門覈實情況到救助金髮放都可以在老人家門口的矛盾調解中心解決。”新昌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戴柏煒介紹,針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羣體,新昌縣人民檢察院開闢了“綠色通道”,確保困難羣衆“一次性”辦結。
與此同時,新昌縣人民檢察院打破司法救助職能壁壘,積極探索與社會救助的銜接融合機制,針對未成年人、婦女等特殊羣體,加強與民政、婦聯、關工委、紅十字會等部門、組織的合作,搭建社會廣泛參與司法救助支持體系,最大程度凝聚救助力量,讓困難羣衆真切感受到法治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