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失聯移工就地合法
臺灣秋冬防疫拉響警報,至今確診案例已經有719例,有626例境外移入,其中136例爲外籍移工,國籍分別爲印尼109例及菲律賓27例。因爲在短時間內,印尼移工確診激增,防疫指揮中心因此宣佈暫停印尼移工輸入兩週,對於需要看護殷切的家庭以及身障者影響甚鉅。先前外界呼籲政府應進行入境普篩時,陳時中以「14天隔離就是最好的檢疫」爲由一口否決,認爲毫無必要。如今,入境移工隔離14天不僅無法確定有無感染,有些移工宿舍是50人共宿的大通鋪,成爲交叉感染的溫牀,顯示政府檢疫機制存在漏洞,現行的移工政策更需要總體檢。
印尼移工是我國目前社福移工的大宗,佔總體76%,許多病患家屬已經等待多時,但重症患者及家屬反應,因爲《就業服務法》第58條,看護行蹤不明,必須要再等3個月才能重新聘僱,同時印尼政府單方面實施的零付費政策,將導致僱主面臨看護離開或是換工,需重新再負擔11項費用,其中還包括來臺的機票費跟簽證費等,等於移工換工作或逃跑,倒楣的都是我國需要看護工的僱主,這樣合理嗎?合法僱主的權益,政府有保障嗎?弱勢、失能者及其家庭權益卻長期被忽視,現在又被凍結,政府有何良策可以應急協助這些家庭嗎?現行的移工政策,在國際壓力下,一味的維護移工人權,僱主相對弱勢,逃逸的罰則毫無嚇阻作用,國內又因爲勞動力嚴重短缺,黑市勞動市場熱絡,查緝困難,26萬個社福類移工的僱主,惶惶不可終日。
爲減少人員跨境流動,也爲臺灣社會亟需看護的弱勢家庭請命,日前在立法院向衛福部提出建議,針對國內失聯移工,在受完刑事罰或行政罰後,讓他們接受一定的長照訓練後,輔導成爲社福移工,既可解決當下移工缺口的燃眉之急,也可避免移工入境所帶來的防疫風險。這項建議提出後,僱主團體的反彈很大。但建議讓失聯移工就地合法是參考美國對非法移民大赦的做法,是一項可供社會先進思考的移工政策,但並非鼓勵非法,而且應該是因應疫情與移工的嚴重不足,只有一次性;必須搭配後續的失聯脫逃等嚴懲的修法,才能讓合法的僱主安心。
這項建議的兩項前提,一是保障和獎勵合法,二是嚴格取締非法。目前持續留在臺灣的失聯移工,仍然是許多家庭遇到緊急狀況時的重要幫手,讓現有的失聯移工合法化,只是目前爲了救燃眉之急的務實措施,還要有配套措施,必須修法提高對逃逸移工的刑責與罰款,還要嚴懲非法仲介、非法僱主,讓移工願意守法,不敢逃、不能逃,合法僱主才能安心。 (作者爲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