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1400萬進城務工隨遷子女教育再生產困境
教育部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至2018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中,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規模從1167.17萬人上升到1424.04萬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指戶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本省外縣(區)的鄉村,隨務工父母到輸入地(同住)並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也被稱爲流動兒童。
隨遷子女的社會流動受家庭背景和教育體制的共同影響。家庭是隨遷子女社會化的起點,也是獲取城市外部資源的支點,缺少家庭的庇護會降低家庭資本的價值和影響。能否被納入均等的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則直接決定了隨遷子女的教育分流。
2017年3月至6月,中國地質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汪傳豔研究團隊在杭州、中山、貴陽和武漢四個流動人口聚集城市進行了田野調查。汪傳豔以上述四城的20所學校3677名五至八年級學生爲調查對象,採用了學生問卷、家長問卷和訪談提綱的調研方式。最終獲得學生有效樣本3677個,家長樣本3346個,其中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有效樣本1817個,隨遷子女家長有效樣本1671個。訪談學生、家長、教師以及學校行政人員120餘人。
汪傳豔、中國地質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講師徐紹紅在《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的教育再生產:基於“雙重脫嵌”的視角》(《青年研究》,2020年第一期)一文中從“脫嵌”視角考察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同時脫嵌於教育體制和家庭關係的現象,闡釋了“雙重脫嵌”是如何影響隨遷子女教育再生產。
在論文的總結部分,汪傳豔提出:在社會轉型時期,未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改變命運的可能性有多大?這兩年,汪傳豔跟蹤了調研學校兩個班級學生初中畢業的去向。她告訴澎湃新聞,兩個班68名學生中,15.9%學生未繼續求學,68.2%就讀於中職,6.8%回老家讀高中,9.1%留在流入地讀高中。
以下爲論文選摘:
“雙重脫嵌”是由黃炳歡、李煜等學者提出,其本質是融入問題,是結構性地位的獲得和歸屬感的建立。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面臨着“雙重脫嵌”的困境。第一種困境是“家庭關係脫嵌”,這種“脫嵌”不是指隨遷子女從家庭實體場所中抽離出來,而是指他們在情感上缺乏“家庭感”,對父母和家庭存在疏離感。
另一方面,隨遷子女在流入地面臨着入學和升學政策上的差別對待,不能享受戶籍學生的同等待遇,遊離在常規教育體制之外,即“教育體制脫嵌”。“家庭關係脫嵌”和“教育體制脫嵌”的雙重風險,最終通過學業失敗使隨遷子女復演父輩的階層地位。
家庭:隨遷子女教育再生產的邏輯起點
家庭社會資源和中國戶籍制度是影響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社會流動的兩個最主要因素。隨遷子女父母能否實現職業地位向上流動以及能否突破戶籍障礙是隨遷子女能否在流入地獲得優質教育資源的關鍵。
(一)隨遷子女父母階層地位較低且流動性差
本次調查結果表明,產業工人和個體工商戶是進城務工人員從事的兩大主要職業。此外,在流入地從事農業勞動也是進城務工人員的一個主要選擇。由於性別特徵,母親爲商業服務人員或無業、失業人員的比例較高。
從務工年限看,69.1%的調查對象務工年限在10年及以上,務工年限低於5年的僅7.8%。從工作更換頻率看,27.1%的調查對象從未更換工作,44.8%的調查對象換過一到兩次工作,超過3次的僅爲12.1%。
由此可見,隨遷子女父母主要從事低端工作,工作期限長且較爲穩定。這也說明,隨遷子女父母的長期努力並沒有帶來職業層次的向上流動,隨遷家庭很難跨越階層的邊界。
(二)隨遷子女父母定居意願較強但難以獲得本地戶籍
從社會分層角度看,戶籍制度的核心目的是在人與人之間、人與資源之間建立起秩序,是我國公民身份地位等級化的制度性根源。
對家長樣本總體情況的統計結果表明,原戶籍爲本地戶籍的家長佔31%,本省外市戶籍的佔25.1%,外省戶籍的佔43.8%。當前三類戶籍的比例分別爲37.3%、22.5%和40.2%。可見,僅有6.3%的流動人口獲得了本地戶籍。從定居意願看,進城務工人員定居意願強烈,48.1%的打算在流入地長期定居,僅有12%的明確表示回老家。
定居意願和實際落戶情況的強烈對比表明,雖然流動人口具有較強的定居大城市意願,但只能徘徊在自由流動的邊緣,並沒有發生實質身份的改變,流動人口及其子女仍需面臨戶籍制度藩籬下的不平等待遇。
(三)家庭關係“脫嵌化”的一般表現
隨遷家庭從傳統社會中“脫嵌”出來,在“再嵌入”城市社會的過程中依據夫妻雙方的共同努力形成家庭階層地位,由此形成不同類型的親子關係,親子關係狀況又通過影響父母的學業支持進而影響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學業表現。
本次調查結果表明,在互動頻率上,20.6%的隨遷子女從不主動跟父母談心,64.9%偶爾會主動跟父母談心,僅有14.4%的經常主動跟父母談心。從父母角度看,經常主動跟子女溝通的比例僅有53.6%。在親密程度上,表示跟母親、父親親近的隨遷子女分別爲78.4%和63.2%。雖然親子關係融洽的隨遷家庭佔絕對多數,但仍有21%至37%的隨遷子女與父母關係淡薄,規模較爲龐大。在溝通內容上,隨遷子女父母的關注點較窄,主要是向子女詢問學習情況(82.8%),關注子女生活問題的父母佔57.4%,關注子女情緒情感和交友狀況的父母僅有34%。
隨遷子女父母進入城市後,由於生活壓力大、工作繁忙等因素,導致他們與孩子的溝通頻率低、時間短、主動性不強。中山市TY校一位班主任告訴調研人員。
父母一般都在工廠打工,沒有時間照顧他們。父母回來,孩子有可能已經睡了,一天到晚和父母可能是零交流,所以他們不願意和父母吐露心聲,他們覺得和父母沒話說。
隨遷家庭與城市居民家庭的生活落差也會降低父母文化資本的價值及其家庭的影響。可見,隨遷子女在成長過程中對家庭環境和父母能力產生了自我判斷,懷疑並挑戰父母權威,影響了家庭資本的傳遞和價值。
(四)留守經歷所引致的“脫嵌”現象
按照新的定義標準,具有留守經歷的隨遷子女主要是父母雙方外出務工、自己曾留守老家的隨遷子女。這類兒童佔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總數的77%,表明絕大部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留守經歷。
本次調查結果表明,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留守老家時,僅有19.8%的父母會在3個月內回一次家,45.3%的父母半年到一年回一次家,超過一年纔回一次家的父母佔18.1%。從日常電話聯繫頻率看,49.1%的父母會兩三天跟留守老家的子女聯繫一次,33.8%的父母一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纔跟子女聯繫一次。過低的聯繫頻率降低了留守子女對原生家庭的歸屬感,並對他們的身心健康產生負面影響。
調查顯示,9%的隨遷子女表示留守老家時跟在外務工的父母關係很差,48%的隨遷子女跟父母關係很一般,16.4%的隨遷子女曾有被拋棄感,30%的隨遷子女經常有孤獨的體驗,22.6%的隨遷子女表示無人指導學習,11.6%的隨遷子女留守老家時處於無人監護狀態。
這些具有留守經歷的兒童進入城市後,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並不是學校融入或社會融入問題,而是如何融入新的家庭環境。調查顯示,19.3%的隨遷子女表示進城後不太習慣跟父母一起生活;21.6%的表示進城後父母並沒有更加關心自己;僅有53.5%的表示跟父母關係比留守時有所好轉。
(五)流動中的留守者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羣體中,除了具有留守經歷的羣體外,還有一類特殊羣體。由於省內流動沒有高考自主命題和招生錄取的障礙,一些流入地政府對省內流動的隨遷子女採取較爲寬容的政策,這就激勵了隨遷子女父母將他們安置在省會或其他城市,由老人或親戚代爲照管,自己則外出打拼。這類隨遷子女既脫離了本土生活環境,又在流入地缺少安全的家庭心理環境,表現出嚴重的“脫嵌”傾向。
(六)家庭關係“脫嵌化”的影響
父母與子女的互動時間如同教育投資,缺乏足夠的時間投入,家庭資本就無法籍此進行代際傳遞。雖然隨遷子女父母具有較高的教育期望,但他們的具體行爲卻截然不同。
此次調查顯示,19.1%的父母希望隨遷子女能獲得大專學歷,58.8%的父母希望隨遷子女能獲得本科及以上學歷。但從實際行動看,29.1%的父母一年僅輔導幾次或從不輔導作業;15.7%的父母一年僅跟子女討論過幾次有關學校的事,能夠與子女一週討論一次的父母45.5%;一年內從不向學校詢問子女表現和僅詢問幾次的父母佔48.9%;一年內從不爲子女購買課外書和僅購買幾次的父母佔46.4%。從家庭藏書量看,41.3%的家庭藏書量不超過10本,85.7%的家庭藏書量不超過50本。
“脫嵌化”的家庭關係不僅影響到家長的教育參與,也影響了他們的教育選擇。杭州市XH學校的校長談到:“雖然都是打工的但也是分批的,有想法的、有能力的、對孩子教育比較重視,他們會選擇去城裡比較好的地方,在附近找一個學區租房子,他也能把孩子送進去。”可見,家庭關係狀況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隨遷子女能否從家庭中獲得必需的支持,也使得教育選擇及其後果截然不同。
教育體制:隨遷子女教育再生產的制度助力
在中國屬地化的教育管理體制下,流入地政府通過不平等的教育機會分配製度制約了隨遷子女的向上流動。
(一)教育體制“脫嵌化”的一般表現
從調研情況看,隨遷子女在現實情境中不同程度地遭遇到各種政策性排斥。貴陽市SJ中學校長坦言,“雖然政府嘴上喊得很兇,但並不是真的想關心隨遷子女,至少三年前還設置了很多門檻,需要四、五項手續才接收,少一項也不收,因爲解決本地生源都有困難。現在稍微好一點,不要求太多條件了,但貴陽市的隨遷子女只能就讀普通高中或中職學校,不能報考示範性高中學校,並且他們需要回原籍參考高考”。
值得注意的是,隨遷子女的就學門檻並非孤立存在,而是以其他門檻的存在爲前提,這就使得表面上的寬鬆掩蓋了背後的苛刻。
以中山市爲例,根據規定,滿足“初中三年完整學籍、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廣東省居住證》以及社保”等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以報考所有高中學校。然而,隨遷子女如何才能達到“三年完整學籍”的要求?另據規定,初中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爲中山市小學應屆畢業生,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爲本鎮區常住人口年滿六週歲的適齡子女,中途不接受插班生。這就意味着,只有在小學一年級就進入中山市教育系統的隨遷子女,纔有資格參加當地中考。此外,該文件還規定,隨遷子女是排在本地戶籍子女、政策性借讀生之後的第三類招生對象,須按照父母積分排名、積分入學指標數和公辦學位總數進行統籌解決。
(二)教育體制“脫嵌化”的影響
隨遷子女在入學和升學過程中所遭遇的制度性排斥,最終以學業失敗的形式將隨遷子女導向階層再生產。嚴格的異地升學政策使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看到了學校教育的“天花板”,促使他們放棄了升學的努力,不再重視學習成績。課題組曾採用統一命題的標準化測試試卷測量初中隨遷子女的語、數、外三科的學業成績,統計結果表明,隨遷子女三門課程的平均成績均顯著低於本地學生。
即使沒有異地升學政策的強制性分流,各類隱性排斥性政策也會影響到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的學業成就。如武漢市雖然規定隨遷子女在入學、考試和錄取等方面享受戶籍學生同等待遇,但只能就讀政府指定學校,這些學校往往是城市薄弱學校,爲隨遷子女失去學業競爭優勢埋下了伏筆。
杭州市隨遷子女的就學政策相對寬鬆,允許滿足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報考各類高中學校。然而,絕大部分隨遷子女最終流向了社會認可度較低的中職學校。
布迪厄指出,學校系統的組織和運行按照多種編碼,持續性地將社會方面的不平等轉化爲學校方面的不平等,又通過考試這種技術選擇的外衣,將學業等級轉化爲社會等級,從而將使社會等級的再生產合法化。被放逐到二流的中等教育,只不過是延遲淘汰的機制,是社會秩序試圖在時間中加以延長,從而掩飾了對下層階級的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