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護士接受百萬供養卻劈腿 設局打死瓦斯工!12年改判8年半
▲死者余姓男子人緣甚佳,不料卻因捲入感情糾紛遭人亂棒打死,其車輛防盜器在主嫌到案後多次自行鳴叫,適逢鬼月靈異之說不脛而走。(圖/翻攝余男臉書)
臺南瓦斯工人餘昶韋與亮麗女護士郭玫葶交往多年,余男在郭女身上花上百萬元,還買車讓郭女開,未料郭女竟與前男友顏克煜開車出遊,雙方因此鬧翻,顏男涉嫌夥友圍毆余男致死載往醫院丟包,最後由2名少年出面投案頂罪,一審判郭女、顏各12年徒刑,上訴臺南高分院宣判,顏男維持12年徒刑,郭女改判8年6月。
判決書指出,郭玫葶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8年6月;呂永華處7年2月;陳羿捷處7年6月;黃景祥幫助犯傷害致人於死罪處3年6月;莊家維與少年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處7年8月;顏克煜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處徒刑12年。
▲余男愛戀郭女多年,但卻因此惹來殺機。(圖/翻攝余男臉書、郭女IG,下同)
據瞭解,2018年7月31日,一審嘉義地院判郭女、顏2人各判12年,其餘5人分判10年6月至4年6月不等徒刑(2少年另判),2018年10月25日,民事部分判郭女等13名被告及未成年的家屬連帶賠償1660萬元。
檢方指出,當時雙方沒有和解,檢方對郭女、顏具體求刑18年,但一審合議庭並未說明何以判12年,且整體而言本案被告判太輕,提起上訴。
另,案發後郭女與顏男結婚後生下小孩又離婚,郭女辯護人主張,郭女並未參與傷害過程,不構成傷害要件,請求法官改以幫助犯論處,同時請求法官考量她初生小孩,並已賠償死者家屬70萬元,希望法官能夠給予她緩刑機會。顏男則僅認傷害罪。顏男和辯護人表示判太重,希望能以70萬元分期付款方式,和死者家屬和解,顏男目前因案在高雄戒治所勒戒中。
據瞭解,身材壯碩、體重達150公斤的余男相當疼愛郭姓女友,交往7年,余男在郭女身上花費百萬,甚至還出錢買車借給郭女開,孰料女友竟多次駕車載顏姓前男友外出,將汽車給顏男駕駛,被余男獲知兩人鬧翻。余男爲此暴怒,在臉書上嗆顏男「麥擱勾勾纏」,雙方透過網路激烈交火,顏爲郭女出頭嗆聲並相約談判。
檢警調查,顏男和郭女設計余男載郭女外出時,在臺南白河草店被攔車製造假車禍,再將余男拖上車施虐,余男被載往嘉義水上公墓圍毆,衆人見其斷氣,將人載往嘉義榮民醫院丟包,急救後仍回天乏術。
案發後江、黃兩名涉案少年主動出面向警方投案頂罪,2少年指出,2017年8月16日晚間9時許,雙少駕車追逐余男,一路從嘉義市區狂飆10公里,最後在臺南白河區的偏僻小路中攔下余男,2人下車後立即持木棍狂毆,將余男打到倒地不起,隨後將人載到醫院丟包逃逸。由於余男頭部多處遭到重擊,經搶救後仍然不治。
但家屬質疑家住臺南的余姓死者體重上百公斤,2名體型一般的少年怎可能扛得動余男前往醫院丟包,懷疑還有同夥涉案,白河分局警方調閱監視器積極追查,檢警調查,共包括2名未成年,共有9人涉案,警方傳喚顏姓主嫌到案後依傷害致死罪嫌送辦。
警方指出,顏嫌在警訊中僅坦承與江姓少年謀劃,郭姓前女友在場,但未參與整個行兇過程,系由江姓少年等6人所爲。但靈異地是顏姓主嫌到案後,死者停在白河分局停車場的車子防盜器,突然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鳴叫,且叫得相當規律,當時引起往來員警注意,且有員警拿手機要錄影時聲音就突然停止,後來員警得知主嫌到案,感到兩者之間似有感應而議論紛紛,巧合之處讓人稱奇。2018年7月底,嘉義地方法院審結,判郭女和顏男傷害致人於死,各處有期徒刑12年;其它同夥5人,分別判10年2月和9年6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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