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輩拿餐袋揮打4歲童 菜鳥師專心顧盲生未通報挨罰3萬...法官撤銷

臺北啓明學校1名幼兒老師餐袋揮打頭部,在旁的吳姓教師因爲盡義務通報,遭裁罰3萬元,她不服提上訴。(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記者徐愷昕/臺北報導

臺北啓明學校幼兒班劉姓教師持餐袋揮打4歲童頭部,在旁的吳姓教師因未通報主管機關遭裁罰3萬元;吳師不服提抗告,臺北地院審理時認爲,吳師當時雖在場,但正專心照顧1名全盲幼生,又她資歷較淺,對於瞬間發生的行爲,以客觀標準下參酌能力事發情境主觀上沒有不當管教的認識,因此無違反通報主管機關義務,得撤銷裁罰,吳師免繳3萬元罰鍰。仍可上訴。

吳師任教於臺北啓明學校幼兒部,她與資深劉師共帶一個班級。2017年10月5日劉師持餐袋揮打4歲童頭部,但吳師考量自己資歷較淺,當下又在照顧2歲全盲幼生,並沒有出手制止並通報主管機關。事件爆發後她被依違反兒少法相關規定裁罰3萬元,她不服提訴願但仍遭駁回,最後只好委託律師直接提告。

吳師委託律師於法庭主張,2017年8月吳師開始進入啓明學校工作,在這之前她無類似經驗,是1名資淺特幼班教師,因此當資深的劉師持餐袋揮打幼童時,她無法判斷是否爲管教不當的行爲,只能予以尊重,且據她對劉師的瞭解,雖然劉師帶班風格本來就比較嚴厲,但只要孩童身體不適、情緒不佳的情況,劉師都會上前安撫,還會自掏腰包買小點心孩子作爲獎勵,吳師一直認爲劉師是採寬嚴並濟教育方式

律師再表示,吳師事發當下正專心照顧全盲幼生,未仔細看見劉師行爲,且劉師揮動餐袋時,4歲幼生也沒有哭鬧或反抗,吳師判定劉失僅爲單純揮動沒有暴力行爲;此外,現場當時還有1名楊姓助理教師,他也沒有通報,可見依社會常情,劉師舉動並不讓人覺得是不當管教。

市府認爲,根據教室內的監視影像,吳師揮動餐袋時劉師在旁邊低頭注視;另受害幼生多次向父母反應被老師打、不想去學校,經心理諮商後,認定劉師揮打行爲已對小孩造成一定程度影響,因此對於吳師在場卻未盡通報義務,認爲她本應受罰。

法官審酌,吳師當下確實在照顧2歲盲生,對於劉師行爲,僅能以客觀標準參酌自身能力評斷,並未違反通報主管機關義務,因此不須承擔行政處罰責任,最後決定撤銷北市府裁罰,吳師可免繳3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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