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鄰居尾隨女大生進屋性侵 還逼他男友「刮腿毛」

▲鄭姓男子侵入女大生家中,性侵對方得逞,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2年7月,二審維持判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鄭姓男子尾隨女大生小莉化名),再侵入她家中將男友捆綁,性侵對方得逞,甚至還因爲看不慣小莉男友的腳毛,要男方當面刮掉。臺中地院一審依強盜強制性交、強制罪判鄭男12年7個月徒刑,其中7月得易科罰金;鄭男不服再上訴。臺中高分院二審合議庭認爲,鄭男至今未和被害2人合解,足見惡行重大,因此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判決書指出,鄭姓男子與小莉是住在同公寓的鄰居,沒想到鄭男2017年8月2日下午4時許竟尾隨住4樓的小莉,再侵入家中喝令「不要動、不要講話、要搶劫」等語,搶走屋內財物2千元,之後還不滿足,居然將小莉男友以膠帶捆綁後,再對小莉伸出狼爪。他還要求女大生必須配合他拍下親嘴照留念,日後得以向朋友炫耀。

由於小莉男友身形弱小,對於鄭男的手段無力反擊,過程中還因爲腳毛被看不順眼遭對方刮除,直到逮到空檔才得以掙脫,並持從鄭男口袋掉出的水果刀反擊,逃出公寓大聲呼救,經附近居民聽見通報警方合力將鄭男逮捕。

鄭姓男子矢口否認有強盜的犯行辯稱,「如果我要搶劫,就把他們綁起來,直接拿鑰匙機車拿錢離開就好,我當時只是想找女生講講話,後來控制不了自己的性衝動,才非禮對方。」法官審理後認爲,鄭男犯罪手段惡劣,行爲嚴重破壞社會治安,且造成2名被害人身心重創,因此二審合議庭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依強盜和強制性交、強制罪判他12年7個月徒刑,其中7月得易科罰金,除了強制罪部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