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進入頂大設學院條例三讀 綠委:臺灣有臺積電真好

立法院三讀通過人才培育創新條例」,未來企業將可進入頂大設學院。立法三讀後綠委高呼臺灣有臺積電真好。(資料照)

因應臺灣半導體產業涌現人才荒,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未來教育部將可指定國立大學,與企業共同創設研究學院」,讓企業得以進入校園提前培養符合需求的勞工人力。修法通過後,綠委疾呼臺灣有臺積電真好,盼能借此機制打造更多護國神山

今年臺灣股市在臺積電帶領下,指數屢屢創下新高。爲讓半導體產業繼續扮演護國神山,也爲了讓晶片設計、半導體廠區面臨的人力荒獲得解套,教育部去尼提出「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

該條例主要目標,是授權國立大學與企業合作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以8至12年爲期,讓企業進入校園,提前擴大培養半導體人力,草案已在今天立法院會完成三讀。

「人才培育創新條例」三讀通過後,未來國立大學將可以「1校申請設立1個研究學院」爲原則在半導體、AI、機械等領域設置,在不使用原本校務基金前提下,與企業創設研究學院。換言之,研究學院運作資金,將以合作企業資金爲主,並須高於政府國發基金撥下的補助資金。

由於資金主要來自業界,因此,產學合創的研究學院,將不受大學法規範,也不大學自治在師資聘用、財務採購、設備資產及組織、退場機制的限制。但法案立院審議期間,也通過一項附帶決議,禁止學校中資企業合作,資金來源也不得爲中資。

但公部門也並非全然沒有角色。根據條例規定,研究學院的設立,須由教育部組成審議會,審議研究學院設立、續辦及計劃變更,也可命令停辦;大學則需設置監督會,審議研究學院財務績效、制度規章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也明訂,非經學生同意,企業或學校不得強制學生畢業後須至合作企業就業,或藉此列爲畢業條件

依照目前教育部的規劃,條例通過後,未來在半導體產業,擬在臺、清、交、成等4大學,規劃12年96億設立「半導體學院」,由企業出資192億、約爲政府出資的2倍金額,每年爲產業增產400名碩博士

民進黨籍的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張廖萬堅表示,臺灣半導體一支獨秀,臺積電更是護國神山,但長期欠缺人才之下,期待新法能讓政府與企業共同支持經費,以8到12年穩定培育人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也說,臺灣有臺積電真好,未來要打造更多護國神山,希望透過史上第一個沙盒機制助攻重點產業。

民衆黨立委高虹安表示,新法是透過鬆綁制度,促進產業與學術交流,但不代表要讓產業需求凌駕學術之上,期待機制能避免這類問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