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樂見政府努力拚社宅 讓臺灣成爲「安居」之島

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有2,500戶供給量,卻有5,947戶申請,導致供不應求。(圖/記者屠惠剛

文/李碩敏

租屋難、高房價,是臺灣年輕世代和中低收入家庭面臨的最現實難題荷蘭在101年前,就推出類似社會宅的住宅福利政策,解決百姓居住問題,而臺灣近幾年纔將公共住宅政策向只租不賣的「社會宅」轉換。

據報載10月初,有史以來最大規模,2500戶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宅正式登場優先租金爲當地實價登錄六四折,一半戶則爲八折。不僅享有比市場低廉的租金,更好的房況和環境,而且只要按時繳租金,租住者再也不會面臨「房東」隨時解約,趕「房客」的風險。 落實「居住正義」,是蔡政府在二年多的執政期裡,最用心和努力兌現的政見之一。目標20萬戶的社會住宅,12萬戶興建、8萬戶採包租代管。興建部分,預計前4年蓋4萬戶,後4年8萬戶。目前瞭解,前4年達標沒問題,2018年底會有3.1萬戶社會住宅至少進入興建階段(含2016年前既有、已完工及興建中)。 至於第二期的8萬戶,需要找地,很多國營事業土地需要都更,不排除以都更結合社會住宅,達到土地活化利用,目前包括國防部臺糖中油中郵和自來水公司等,都在洽談。 內政部是落實「居住正義」職權單位,欣聞現任內政部長徐國勇在上任之初,把「安居」設定爲當務之急、重中之重。徐接任部長後第二天,就前往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宅視,而且在短短几個月的時間裡面,也對推動社會宅的工作不遺餘力。 內政部營建署統計,目前全臺低度使用(用電)住宅」爲86萬4835戶,其中6都共佔54萬5382戶,徐國勇並指示營建署,對於這些屋主可能「管不動、管不來、管不到」的住宅,加強宣導包租代管,希望屋主加入包租代管。 包租代管是解決租屋市場供給不足的良方,在日本已行之多年。爲了提高屋主包租代管的參與意願,內政部推出多項政策誘因,除了房屋租、地價稅優惠外,還有綜合所得稅賦稅優惠,房東可享每屋每月最高1萬元免稅額度。尤其對於年紀較大、缺乏專業知識,對自己的空屋「管不動、管不來、管不到」對象,政府希望屋主加入包租代管行列,到時候只要負責收錢,成爲名符其實的包租公包租婆。 包租代管措施透過提高供給面,提升交易效率,來壓低租金價格,提高租屋的品質。同時政府也可以從統一管理中,爲弱勢年輕人和弱勢租屋族提供有效的租房補助。讓之前常發生的故意詐欺、剝削租屋族的「惡房東」,在市場上沒有生存的空間。 吾人支持政府無論是興建社會宅,或是以包租代管方式所產生的「社會宅」,都是苦民所苦的「良心」政策,由於均爲新生事物,政府在推動時的規劃管理方面,更需要不斷學習、精進。而受惠的民衆,也應該適應社會宅的一些特殊性觀念需要磨合轉變。 比如說,民衆在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宅看屋時,就反應沒有施做天花板,導致管線外漏,看起來像「工業風」;租屋附傢俱,一室房型需要額外付400元臺幣租金,四室房型要付1300臺幣租金。 社會宅的租住,以高CP值爲首要目的。政府對外出租社會宅以福利非盈利性質爲主,但也不能賠錢導致無法永續經營。林口社會宅最小戶18.6坪的優先戶租金,含管理費每月只要5500元臺幣。如加裝天花板遮蔽管線,每坪最少需要5000元的成本,勢必要提高租金的價格,對租戶產生負擔。但然租戶如果負擔的起,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請,在一定規格之下(不妨礙消防安全),可以自行加裝天花板,退租搬離時,不需要拆除回覆原貌。附傢俱需要額外租金,也是同樣「使用者付費」原理,而且一室400元的價格,低廉到市場上幾乎找不到。 居住問題是每一個政府都需要去解決的,臺灣雖然起步較慢,但政府全力推動社會住宅還是值得鼓勵與肯定。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解決租屋市場租不起,租不好、租不到的現象。 歐洲國家在社會宅方面領先臺灣100年,日韓也比我們早推動了幾十年,臺灣應該在政府與民衆的共同努力,趕快追趕,讓臺灣也能在短期內成爲「安居」之島。

●作者李碩敏,大學講師。此文爲讀者投稿。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